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 元旦、春节两节消费警示

14.01.2017  08:03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从以下三方面警示消费者:

第一,正确选购食品,注意索证索票。选购酒类食品时请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选购糕点、糖果、散装食品时请注意看食品包装、食品容器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标识是否齐全,包括生产日期、保持期、“QS”标识、生产单位等内容;购买水产品等生鲜食品时,注意仔细观察食品颜色、辨别食品味道,避免买到腐烂变质食品。

第二,谨慎购买烟花爆竹,确保燃放安全。一定要到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购买时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中文说明等内容。

第三,正确进行网购,确保交易安全。选择网购、微商购物、电话购物的消费者,要保护好个人信息,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大型电商平台购物,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付款方式,同时,妥善保留交易记录、商品图片、交易时间、订单编号、发票、聊天记录、宣传页面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