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保护眼睛一样护卫蛟河青山

24.08.2016  18:37

  “蛟河是吉林省唯一一个拥有三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县级城市,林业资源十分丰富,很多产业都是依托林业资源而兴建的。”提起蛟河这张“名片”,蛟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扬言语间充满自豪。

  但由于近年来参价大涨,蛟河的地域条件又符合人参生长的要求,大量种参人员涌入蛟河,导致参地价格暴涨。“一些不法份子为一己之私,铤而走险,毁林开地,使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王扬检察长对林业资源遭到破坏痛心疾首。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2014年春天,蛟河市检察院整合侦监、公诉、职务犯罪侦查、法警队等部门的精锐力量,成立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活动办案组”,一场护卫生态资源的战役打响了。

  

 

  一封举报信打开侦破缺口  

  蛟河市检察院开始进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线索摸排工作,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线索进行监督。“我们不再等案,而是走出机关大楼去寻案。”刑检部副部长曹顺玉说。

  摸排线索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因为涉及自身利益不大,老百姓大多不愿得罪人,不肯提供线索。但专案组不气馁,不退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茫茫林海中遍寻。

  “山路难行,我们的车根本进不去。听到线索后,我们就坐着农用‘皮卡’车进山,一个点一个点去找。车内颠簸自不必说,雨后山路泥泞,弄得我们脸上、身上都沾满泥巴。”说起寻找线索时的艰难,曹顺玉记忆犹新。

  也许是检察官的执着打动了当地百姓,正在侦查工作艰难开展之际,一封举报信悄然而至。信中举报前进乡北沟村村民潘某侵占国有林地开垦参地,虽举报数据不详,但前进乡作为该市林业资源最为丰富的乡镇,人参种植业位居全市之首,专案组决定在前进乡打开突破口。

  他们调取前进乡近三年所有采伐及参地批复手续,并兵分多路,逐一实地勘查。经过十余天的秘密排查,终于查明:潘某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非法占用国有和集体林地13.5公顷,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森林公安机关立案后调查取证工作进展缓慢,侦监、反渎部门的干警就放弃假期,介入到他们的的侦查活动中。“这是一场攻坚战,我们要顶住压力、干扰和诱惑,彻底查清案情,办成铁案。”面对层层阻力,王扬检察长掷地有声。

  潘某最终因涉嫌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名被蛟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56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88.2万元。

 

  

 

  乘胜追击 以点带面深挖串案  

  案件顺利侦破后,办案组并没有召开庆功宴,而是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他们一致认为,潘某一案绝非个例,在前进乡其他村很可能存在类似问题。

  此时,办案组获悉,该乡村民刘某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将其购买的8.6公顷集体林地内树木全部砍伐,平整成种参用地转租给外地参农,从中获利160余万元。

  但听到“风声”的刘某潜逃,使案件侦查陷入僵局。办案组成员多次来到刘某家中,对其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作思想工作,终于使刘某到案接受讯问。但在讯问过程中,刘某身体状况出现异常,办案组顶住压力,连夜用救护车将刘某送往省劳改医院羁押;另一组办案人员刚紧锣密鼓开展调查,很快查清刘某滥伐林木,并非法转让参地牟取暴利的犯罪事实。

  成功侦破几起毁林种参案件后,专案组成员意识到,蛟河森林广阔,要想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就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经反复研究,他们想出了“”招——让林业主管部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分辖区将区域内的参地面积进行自查。

  得到林业局的支持后,他们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召开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各林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都要填写《巡查情况说明表》,对管辖范围内毁林种参、侵占林地等行为如实填报,并作出“林地排查工作承诺书”,保证所报情况属实。专案组成员再根据报表,对其中一个林场进行“解剖麻雀”式的现场勘察,保证自查工作行之有效。

  不懈的努力终有回报,专案组成立两年多以来的时间里,蛟河市检察院监督立案破坏林业资源犯罪案件84件136人,涉及非法占用的林地百余公顷。

  “其实,没有一起案件是顺风顺水的,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存在不同形式的干扰。”该院副检察长刘贵祥说。在查处涉林犯罪过程中,至少有10名犯罪嫌疑人订立“攻守同盟”,一致将罪责推给死者,增加了办案阻力。但是办案人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通过认真细致的摸排和调查,使犯罪嫌疑人纷纷低下了头。

  “敢于监督是我们的本分”。王扬检察长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其实蕴含了很多艰难曲折的故事。

 

 

  让行政部门奋发有为 还蛟河青山绿水  

  “监督立案并作出有罪判决,并不是我们的目的,通过办案,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还蛟河百姓青山绿水才是我们的责任。”王扬检察长说。

  在这场持久战中,他们始终没给自己片刻喘息的机会,在办理一系列“毁林种参”案之后,办案组经过几个昼夜的研究,明确了下一步侦查方向,决定以一起原案为突破口,摸清脉络,进一步揪出“毁林”背后的职务犯罪。

  他们调取近三年来蛟河市辖区内所有基层林业站和林业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卷宗,共计2000余本,专门抽调业务能力精干的几名干警加班加点进行卷宗查阅工作。在8名农民的行政处罚卷宗中,细心的检察官们很快就发现了端倪,行政人员将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人为分解,使案件转化为行政案件,以“”代“”。

  在查实顶名分割非法开垦林地的事实后,前进乡林业站的3名执法人员,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被立案侦查,这是蛟河检察院在历史上第一次查办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对林业执法人员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据悉,该院目前已立案多起此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由于近年来,蛟河市检察院大刀阔斧地查办林业案件,得到当地百姓的信任和支持。今年,根据群众举报,他们一举监督了龙凤林场、太阳林场、平川林场盗伐林木案,数额巨大,前所未有。

  目前已查明龙凤林场经理王某等4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采伐林场经营管理的国有林木4110余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700余株,私分国有资产70余万元,相关负责人贪污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其它林场的单位盗伐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正在查办中。

  据了解,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查办破坏林业资源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3件57人。其中35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现在,老百姓特别信任我们,哪怕受一点委屈,都会实名举报到检察院。”曹顺玉说。

  有一封举报信这样写道:“最近看到检察院对林业局违法人员从没手软,我才向你们反应这些违法事实。”群众的信任是对他们莫大的鼓励,目前,蛟河市检察院的干警们正在积极监督相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植被,让山水相依的蛟河依旧美丽。

  “办理每一起案件,我们都将案件背后的隐患连根拔起,今年4月以后,毁林种参的案件一件都没有发生。”听到王扬检察长的话,发自心底的敬意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