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全力做好东北玉米临储收购

03.12.2015  12:49

      12月1日,记者从中储粮总公司获悉,国家在东北四省玉米临储收购秩序稳定、进展顺利,首月收购量是去年同期临储收购的两倍。中储粮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11月1日起国家在东北三省一区启动2015年玉米临储收购,截至11月30日已累计组织收购2348万吨,其中,在黑龙江省收购1533万吨、吉林省收购472万吨、内蒙古自治区收购316万吨、辽宁省收购27万吨。据统计,目前临储玉米单周收购量已超过600万吨,达到去年收购高峰时的收购量,收购进度较往年明显加快。

      加班加点开展服务,全力应对收购高峰

      为做到农民售粮收得进、储得下,中储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储粮有关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分行已在东北地区安排玉米临储收购库点2958个,可利用空仓容总量5093万吨,加上国家已批复露天储粮设施搭建计划3000万吨,收储能力在8000万吨左右,总体可满足今年国家临储玉米收购需要。对于3000万吨露天储粮计划,中储粮已划分下达到具体承储企业,并组织相关企业统一搭建新型具有防火功能的“千吨囤”。这种储粮设施相对传统的“蓆穴囤”,具有安全性能较好、保管功能强、出入仓效率较高、使用寿命长、搭建便捷、投资节省等特点,不仅可以有效缓解部分地区的仓容紧张矛盾,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储粮安全系数。

      随着收购高峰期的到来,各收储库点主动加班加点收购,增开过磅点、卸粮点,增加称重检斤和卸粮设施,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作业水平,减少农民排队等待时间。同时,中储粮要求各直属企业面对农民集中售粮,切实提高为农服务意识,做好政策宣讲解释,提供热水、热饭、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预约检验、预约售粮、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

      细化三方共同责任,严格监管形成合力

      日前,国家5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四个共同”机制切实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储粮有关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三方“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收储政策”等“四个共同”机制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定点、启动、收购、验收、储存和出库等各环节职责分工,要求形成监管合力,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落实收储企业执行政策的责任,根据参与收储企业的性质强化其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责任。为支援收购任务重的地区,总公司在全系统抽调质检人员供东北地区分公司调配使用。目前,第一批39名抽调质检人员已抵达黑龙江,深入直属库和委托库点开展工作,充实当地质检力量。

      严格质量标准,做好政策宣传

      国家对今年玉米临储收购的质量标准有严格规定,其中生霉粒含量要求在2%以内。并明确规定,达不到质量要求规定的玉米,包括生霉粒含量超过2%的,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组织收购。

      为了让售粮农民了解国家临储收购的质量标准,中储粮采取了多种措施,通过报纸、媒体、板报、海报等方式积极主动宣传国家收购质量政策,编制《2015年秋粮收购宣传通稿》和《2015年东北地区临储玉米收购政策阳光问答》,引导售粮农民重视收获后保管,将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玉米卖给国家。如果农民交售的粮食达不到国家质量政策要求,要求各库点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收购全程公开,加强过程监督

      中储粮将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作为今年玉米临储收购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强化收购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取消感官检验,对质检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统一检验尺度和判定标准,实行质检人员盲样检测,每一份样品的质检结果都要录入信息系统,实现检验责任可追溯。第二,加强过程监督,总公司已派出两个检查组,分赴东北四省区对临储玉米收购质量把关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各有关分(子)公司也调动全部监管力量上第一线,对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直属库、地方粮食行政部门、农发行等派出驻库监管员,全天候监督委托库点质价政策执行情况。第三,及时做好质量验收工作,中储粮有关分(子)公司积极与当地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沟通,共同指定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对收购入库的临储玉米进行验收,实行“谁验收、谁扦样、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不符合国家政策质量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国家临储库存。

      全部采用一卡通,坚决防止打白条

      为从根本上防范委托库点“打白条”,中储粮在今年秋粮收购中创新工作方法,在委托库点全部采用政策性收购“一卡通”系统,实行入库登记、检斤验质、去皮结算等实行信息自动采集、自动录入、即时上传,售粮款也是通过网银直接支付,效果良好,农民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