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关键“三有”——访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卢景波

18.08.2016  14:04

      实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完善农产品市场制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促进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要确保这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关键要做好哪些工作呢?日前,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卢景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于“有仓收粮、有人收粮、有钱收粮”这三项工作。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玉米生产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都已经明确。卢景波说,对于粮食部门而言,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要集中精力,全力抓好秋粮收购,特别是抓好玉米的市场化收购工作。

      卢景波指出,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一方面先后启动了超期储存粮食的定向收购,另一方面加大仓储设施的建设,加快建仓的进度,力争在今年新粮收购的时候投入使用。以吉林省为例,今年全省已经完成新建仓容80亿斤,还有30亿斤仓容正在建设,预计新粮收购之前这些仓容都可以投入使用。

      其次,要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的积极性,这是玉米实行市场化收购的关键。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销售数量,把握投放的节奏和力度,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此外,要积极研究出台相关的金融支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收购资金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扶持措施,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相关的地方政府也要加强协调,指导企业搞好对接,多渠道筹措收购资金。

      实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以后,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这样就会理顺产区和销区之间的价格关系。卢景波说,要加强粮食产销合作,缓解主产区的收储压力。对此,国家将继续支持和鼓励产销区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一方面,会督促销区积极到产区采购粮源,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按照规定如期完成地方储备增储任务;同时也鼓励销区企业到产区采购粮食来充实商业库存。另一方面,销区企业到产区采购粮食,有关部门将在资金和运输等方面加强协调,提供相当的保障。他说,粮食产销合作和充实地方储备,都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国家粮食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产销区建立多层次、稳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使产区生产的粮食有稳定的销路,销区需要的粮源有可靠的保障,不断增强区域间粮食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