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东市区国税局积极做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

24.04.2015  14:1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及吉林市国家税务局统一要求,东市区国税局积极做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向2015年1月1日起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过程中,该局办税服务厅严格按照《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操作规范(第二次修订稿)》流程为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对纳税人发票用量及单次领用数量进行核定。对于纳税人遇到的问题,积极做好答疑解难工作,确保纳税人能顺利开票。 截至目前,该局共向20户纳税人发放了《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告知书》,累计为18户纳税人办理发行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及专用设备,包括3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15户小规模纳税人。已向154户纳税人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向100户纳税人发售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