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布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30.09.2021  10:45

  为做好国庆假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

  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出行前密切关注疫情最新动态,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校师生、医务人员等非必要不出省,如离长要严格执行本单位有关要求。

  二、加强个人防护

  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在搭乘火车、飞机、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进入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全程佩戴口罩。

  三、做好健康监测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或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避免前往公共场所或出行。旅行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做好防范措施,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取消或中止旅行。旅行或外出归来,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应自我观察14天,建议返长48小时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1、市内旅游景区按照“限流、预约、错峰”原则,合理控制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景区景点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

  2、餐饮、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规范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3、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要限量、预约、错峰、有序开放,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加强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避免人群聚集。

  4、机场、车站、客运站和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人员设施配备,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消毒通风等措施。

  5、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严格探视管理。

  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十一假期期间,长春市预防接种门诊继续提供疫苗接种服务,请符合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预约接种,首剂次接种满21天的市民应尽早完成第2剂次接种。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