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因对财产分割不满竟自找近26万“债务”

28.02.2016  07:20

 本报讯(李文刚 刘岩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张世剑) 夫妻双方李某和刘某已经离婚,而前夫李某为了能多要些钱来,竟然自己导演了一场“欠债戏”,让李某没想到的是,不光钱没要到,自己反而还触犯了法律。

  “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这两个欠条肯定是假的。”刘某看到前夫李某签的两张欠条,激动不已,因为她觉得这是前夫和朋友设下的圈套,目的就是想从她这里拿到更多的钱。

  刘某说,自己和李某俩人已经离婚了,没成想自己和李某又都成了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李某近26万元的债务。而原告是李某的朋友赵某和孙某,赵某和孙某俩人要求她和李某,一同承担这笔债务,理由是这笔债务关系是她和李某俩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理应共同偿还,但她一直强调,这两张欠条全都是假的。

  这近26万元的债务究竟是真还是假?李某和刘某各说各的理由,而案件被移送到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经过公安机关通过调查,认定近26万元债务官司属于虚假诉讼。

  2015年初,李某因不满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在与前妻刘某协商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心怀不满,为了能从刘某那得到更多的财产,李某与朋友赵某、孙某串通,先后向赵某、孙某出具虚假的拖欠劳务费的欠条,并分别与赵某、孙某伪造劳务协议,虚构了拖欠劳务费的事实。

  后来,李某又指使赵某、孙某起草民事诉状,以李某、刘某拖欠赵某劳务费9.2万、拖欠孙某劳务费16.7万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案在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缜密调查,固定证据,并于2015年12月,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临江市人民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岩介绍,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以法律赋予的权利为外衣,来实现其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但严重侵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秩序,冲击了社会诚信体系。如果是恶意诉讼,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更好地破解虚假诉讼“监督难”的问题,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共同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协作的相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