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还清 还款期过了找不到借款人 能起诉不?

07.04.2015  09:02

借款未还清,还款期过了快一年,找不到借款人能起诉担保人不?债务到期未还清 超过6个月未起诉担保人便免除保证责任

2013年5月,长春市民宋女士借给王女士5万元钱,当时由两人共同的朋友赵女士作为担保人并写了借条,还款期为1年。然而等到2014年5月,王女士仍然没有还清这5万元钱,今年3月时手机还停机失去了联系。为了索要剩余的钱款宋女士便找到了担保人赵女士,并要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然而律师表示债务到期6个月后担保人便自动免除保证责任,所以赵女士没有偿还钱款的义务。

有朋友作担保 还款期一年

4月6日记者联系到了长春市民宋女士,她表示在2013年5月15日,她借给了长春市民王女士5万元钱现金,当时还有她们两人共同的朋友赵女士当担保人。“当时说是急着用钱,我也是‘江湖救急’,正好有这笔闲钱所以就借给她了。我们打了借条,上面写清楚一年内必须还清,可以分期还也可以最后统一还。只要在2014年5月15日之前还完就行,最后由小赵当的担保人。”宋女士说。

借款未还清 手机还停机了

宋女士告诉记者,在接下来一年的时间里借钱的王女士只还了不到3万,到了2014年5月15日之后依然没有把剩余的钱款还清。“当时她和我说手头紧,让我再容她1个月。可是这左一个月右一个月的,过去了好长时间仍然没有还清。”宋女士说。

2015年3月,宋女士因为着急用钱准备再次向王女士催要,可是王女士的手机号停机了。“我找了她半个月都没找到,可还剩下两万多元欠款呢,后来我实在没招了就只能去找当时的担保人小赵了。”宋女士说。

欲起诉担保人却无法完成

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赵女士,她承认自己的确是宋女士和王女士借款时的担保人,但她也不知道王女士现在在哪。“我也尝试了不少方法,可真的找不到她,虽然我是担保人,但现在这钱要不回来也不能让我掏腰包啊,我也没有办法。”赵女士说。

3月末,宋女士决定起诉王女士和赵女士要回自己剩余的钱款,可律师告诉她现在无权起诉担保人赵女士。“担保人不就是担保我借的钱款么,难道找不到借钱的人我不该找担保人索要吗?”宋女士充满了疑问。

过期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表示,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在相关合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是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说这6个月是有效追诉期,在这期间,如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就可免除连带责任。而宋女士遭遇的情况已经超过6个月,所以赵女士这个担保人便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宗律师说。

宗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借款时有担保人,如果到期没有还上,那么一定要在借款时间到期后的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过期便无效。

记者 李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