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创业项目有奖征集推介活动

15.10.2015  14:00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深入开展,建立高效的创业项目流转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业项目有奖征集推介活动。 

  为了增加社会各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创业项目的质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征集的创业项目进行评选,设立若干奖项,对优秀创业项目及组织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创业项目的征集与报送  

  1、征集对象和范围。面向省内外组织及个人征集适合自主创业的项目、策划、计划、专利、发明等。鼓励单位和个人批量报送项目,诚征区域性创业项目申报代表,报送创业项目达到规定数量和要求的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任何有市场需求、有发展前景、有操作可能的项目、计划和设想均可报名。 

  2、项目报送要求。项目人可直接申请加入省人社厅项目征集QQ群(群号:201592829),下载《创业项目申报表》,填好后报送到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经过初审后项目人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项目人需携带有关材料到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或由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 

   二、创业项目的审核、评估与入库  

  创业项目的审核与评估工作分三个层次进行。 

  1、报名审核。由工作人员对《创业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内容欠缺的由申报人进行完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直接通知申报人,申报材料不退还;符合要求的按照专利类、加盟连锁类、手工艺类、计划类等标准进行分类,再由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与评估。 

  2、项目评估。由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统一对通过报名审核的项目进行评估,按照“投资规模”“风险等级”“市场前景”“技术含量”等标准进行打分,提出“合格、良好、优良”等审核意见。优良以上的报专家评估组进一步进行评估。 

  3、优秀创业项目评选。邀请厅领导、资深企业负责人、高校教师、专利局等从事创业工作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估组,对被评为优良以上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专业评估,结合广大群众的评价,评选出优秀创业项目。 

  评选合格后的创业项目进入吉林省创业项目库,由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与项目人签订项目推介协议。 

   三、奖励办法  

  1、创业项目评选办法:根据项目的评估情况设立10组单项奖(奖项类别待定),每组含项目5-10个,每个项目奖1000元;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000元,奖金发给创业项目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2、组织者评选办法:不分地域,凡报送合格项目5-10个的,奖励500元;报送合格项目达10个的,奖励1000元,每多一个合格项目增加200元;项目获得单项奖的每个另奖500元,获得优秀创业项目奖的每个另奖1000元。 

   四、创业项目的推介与发布  

  1、利用媒体发布创业项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板报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 

  2、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适时组织创业项目推介会,由创业项目人与参会人员集中洽谈,现场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推介,也可以请有关人士到现场进行创业宣讲、答疑等。 

  3、开展送创业项目下乡活动。与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建立广泛联系,适时组织创业项目人开展送创业项目下乡活动。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88690833  

      曹先生 刘先生 电话:88690837 

              材料报送专用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