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 明确提出加强寄递环节安全监管

27.10.2017  21: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相关部署,根据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吉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邮政管理局等11部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于2017年10-12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方案》提出11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其中,侵犯商业秘密、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恶意抢注商标和“傍名牌”,以及互联网领域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打击重点。方案还强调,要加强寄递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突出加强电商海淘产品寄递安全管理。 

  《方案》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指导检查,认真开展专项统计,按时报送案件查处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二是要密切衔接配合,完善协作机制,搞好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发挥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管合力;三是要提高办案效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相关案件及时受理,依法进行快速处置,集中查办一批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下一步,吉林省局将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对相关案件及时受理、依法快速处置,把好全省寄递渠道安全关,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吉林省局进一步开展党的十九大期间全省寄递渠道安全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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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局召开十九大期间寄递渠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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