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强化质量管理 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

09.06.2017  09:13

  新《环境保护法》以及一系列新法规新标准的出台实施,对监测数据质量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对环境监测质量的要求,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珲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切实强化管理,不断提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 

  一是狠抓监测队伍素质。通过强化业务学习与培训,组织学习环境监测理论知识,学习新《环保法》和《环保监测技术规范》,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等,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二是狠抓仪器设备管理。监测仪器和设备是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为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制定一系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对全站仪器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鉴定,保证在用仪器完好率100%,为全面完成监测任务,确保监测质量提供硬件保障。 

  三是狠抓全程质量控制。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审核和上报都有严格的质量保证规定,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坚决杜绝监测数据弄虚造假,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长春​市环保局通报5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7年5月,长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有效天数为31天,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天,同比减少3天,优良率达67.环境保护厅
​长春市新增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工作进入到筹建阶段
  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有关要求,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