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 长春在行动

06.06.2016  18:26

  6月1日,长春市政府召开全市“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暨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会议,公布了长春市生态环保工作的核心目标:到2017年年底前,空气优良天数要比2015年增加30天以上,重污染天数要比2015年减少8天以上,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要有明显改善。

   大气污染治理让天更蓝

  大气污染防治要多管齐下,综合采取压煤、限行控车、防治扬尘、工业减排和秸秆禁烧等综合防控措施,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强化刚性压煤。要加快气源保障性工程建设,明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输气管网。要加快清洁能源替代,要加快形成全覆盖的清洁煤炭供应网络。要减少煤炭使用,全面淘汰建成区内1235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017年年底前,长春市煤炭占总能耗比例要由2015年的78%降到65%。

  强化限行控车。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严厉查处冒黑烟、超标排放、违反限行禁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全面落实黄标车补贴政策,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今年要完成70%淘汰任务,明年底前要全部完成。

  强化扬尘防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要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各县(市)80%施工现场要达到标准化,对不达标的施工场所一律停工整顿。要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作业,明年年底前,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作业率要达到100%。要切实抓好裸露地面管理,2017年,建成区要基本消除裸露地面。

  强化工业减排。要依法关停中小型重污染企业,逐步搬迁一批高污染企业,从严治理一批超标排放企业。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工程,对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及大型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脱硝等深度治理和动态监管。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强化秸秆禁烧。要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实行全面严防严控。要大力推广秸秆机收打捆,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要从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工业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入手,尽快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强化综合防控。要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对挥发性有机物和油烟进行集中整治。要以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分类治理。要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改用清洁燃料。要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清理整治,城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水污染治理让水更清

  预计总投资约477亿元,对伊通河进行全流域、全区段、全方位的综合治理,系统解决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完成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万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要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9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4座污水处理厂新建和14个污水管网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要对黑臭水体“一河(湖)一策”整治。要全面排查和依法取缔造纸等“十小”企业。要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到2017年,长春市建成区要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到2020年,要基本消除劣5类和不符合水体功能的5类水体,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区整治让生态环境更优美

  长春市要以波罗湖、净月潭、吊水壶、九台羊草沟煤矿、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等6个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矿区、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包括风景名胜、森林公园)植被破坏、环境污染、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对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要一律停建、停用,并恢复原状。要严厉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重点整治、清理、关停或迁移对水源水质有直接影响的污染源,并对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生态植被进行保护和修复。要严厉查处资源开发超限、超域、超额问题,对已关闭或者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要严厉查处监管不到位问题,严格履行生态准入规定,执行环评等审批制度,督促建设项目落实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