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分局“四结合”促“3·15”宣传活动显成效

30.03.2016  10:28

从  3月9日起,净月工商分局以“四个结合”为载体,联合社会各界,主办了丰富多彩的“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系列纪念活动。

一、将“315”活动与普法工作相结合。以消费维权基层网络为主阵地,深入农村、学校、社区、市场、商场、超市等,普及新《消法》知识,在辖区各商场、超市悬挂宣传“3·15”宣传条幅,发放以宣传维权知识为主要内容的“3·15”维权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在主要街道、电影院的LED显示屏流动播放“3·15”消费维权宣传片和标语,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消费维权和法律知识。

二、将“3·15”活动与消费维权咨询服务相结合。一方面“3·15”活动期间,在欧亚超市临河街店门前设咨询服务台,分局全员参加,并邀请了超市业户参与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了咨询服务、受理举报、投诉,在现场举办“万人签名”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另一方面保障12315窗口消费申诉(投诉)热线畅通,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做好消费者群体性申诉投诉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从而更高效地为消费者服务。

三、将“3·15”活动与流通领域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相结合。开展以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1、针对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专项整治;2、打击以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网络加盟等名义进行的网络传销活动;走访净月区大学校园,排查存在校园的传销活动。3、走访辖区商场超市,以家用电器、通讯器材、电脑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4、深入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行动”,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5、以汽车企业强制消费、汽车零配件假冒伪劣产品为查处重点,集中解决汽车行业,排查汽车4S店存在强制搭售保险、收取手续费,及在后期维修保养过程中用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突出问题。

  四、将“3·15”活动与推进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相结合。选取了一批基础好、实力强、有意愿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作为重点推进单位,邀请消费维权先进代表、诚信(消费者满意)单位共近20余家市场主体召开座谈会,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企业自觉建立健全和解机制,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赔偿先付制度与快速和解机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