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深化体制改革 激发兴农强社内生动力

29.06.2015  11:20

 

立足服务“三农” 强化“四大职能”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深化体制改革

激发兴农强社内生动力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按照改造自我、服务“三农”的要求,以深化机关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突出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四大职能,切实承担起兴农强社的职责使命。

  一、突出行业管理职能,调整优化内部机构设置。1996年鲁政办发[1996]19号文件明确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机关主要职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赋予的部分商品专营权逐步取消,对社有企业从直接管理转变为行使出资人职责,系统工作从完成国家计划调拨向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为“三农”提供综合性服务转变。在这一背景下,省供销合作社结合综合改革试点,于2014年经省编委同意,对省社机关职能作了重新界定,明确了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改革的职责,新增了参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构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以管资本为主行使出资人职责等职能。着眼于强化行业管理,更好地履行指导基层、服务“三农”的职责,对省社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增设了发展规划处、合作金融处,合并原企业运营处、审计处为资本运营处,改人事教育处为人力资源处、经济发展处为现代流通处;调整后机关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合作指导处、现代流通处、合作金融处、资本运营处、离退休干部服务处等9个处室及机关党委、纪检组,并明确了各处室的工作职责,为推动系统工作提供了保证。同时,去年在省直机关按比例缩减编制基础上,争取省编委为省社机关增加编制2名,增加处级职位2个。近期,对处室干部进行了调整,人员全部到位,确保了有人干事。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去年省供销合作社对机关在职领导干部和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进行了全部清理,选拔优秀人才配强协会班子,引导各行业协会围绕系统重点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了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二、突出政策协调职能,积极争取各方重视支持。省供销合作社坚持“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在扎实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一是争取决策支持。省供销合作社始终紧扣全省“三农”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改革发展,特别是2013年以来,顺应农业新变化、农村新形势、农民新需求,探索实施了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创新性举措,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致富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逐步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多次对土地托管、农村合作金融、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实施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纳入了省委、省政府文件,并成为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去年省财政专项资金达1.6亿元,比前年翻了一番,今年在省财政专项资金普遍压缩的情况下,又为省供销合作社注资5000万元,扩大融资担保资本金。二是争取部门配合。省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社农结合,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效载体的作用,主动加强与政府涉农部门的对接合作,实行政策联动、服务共抓,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共同体”。省供销社正在与省农业厅协商,联合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意见》,整合农业部门和供销社的资源力量共同推进农业规模化服务;与省科技厅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与省农科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全国总社与中央农开办开创先例设立服务规模化专项资金,为我省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和近一半的县市区供销社与农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文件。临沂、枣庄等市从2015年开始,将更多的农田水利工程交由供销社管理、运营、维护。三是争取纳入考核。从2014年起,省供销合作社对市级供销合作社实行综合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反馈当地党委、政府,有力地推动了系统工作的开展。201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清理规范各类考核事项。为保留综合业绩考核、更好地推进综合改革工作,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多次向省委考核办汇报,详细汇报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性和综合业绩考核对完成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必要性。省委考核办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在省级考核事项由246项大幅度压减至26项的情况下,“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作为6项考核市直部门事项之一被保留下来。在此基础上,省供销合作社对综合业绩考核的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规范,将考核项目由原来的11个大项、30个小项简化为11个大项、25个小项,使考核更加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切实发挥了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目前各市考核办都将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纳入对县市区的考核内容,起到了积极地引领推动作用。

  三、突出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社有企业管理模式。本着社企分开的原则,省供销合作社从明晰社有产权、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着力,加快推进社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有效行使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权,最大限度释放社有企业发展活力,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管理体制。改变过去以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方式,强化省供销合作社出资人职责,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完善了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权责。组建了山东供销资本投资公司,主要负责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本的运营管理,按照中发11号文件精神,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安排1名副厅级干部到山东供销资本投资公司兼任董事长,公司内设岗位均按市场化的方式选聘人员,实行绩效联薪制度,促进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维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二是规范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规范省供销合作社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完善防风险机制》《省社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规范省社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完善社有企业分配制度以及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制度,激发和调动企业负责人做大做强企业的内在动力。省社资本运营处对省社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配合企业监事会,参与对参股企业的年度审计。同时,督促指导各出资企业制定和完善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业绩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了依法依章开展社有资产监管工作。三是着力推进社有企业经营创新。针对社有企业经营分散、形不成合力的问题,积极推动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鼓励支持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省财金投资公司联合供销系统75家优秀企业共同组建了总股本2.76亿元的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等3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提升了供销社对农民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融资服务能力;省供销合作社与淄博众得利集团公司、桓台供销联华农资公司、诸城天益供销发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山东供销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飞防植保服务,去年农业服务公司开展飞防作业105万亩。引导社有企业加强与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合与合作,推行基地共建、品牌共创、利益共享,实现社有企业公益性与经营性的统一。去年省社出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利润9284万元。天鹅棉机上市工作正加快推进。

  四、突出教育培训职能,打造兴农强社人才队伍。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兴农强社的基础性工程,突出抓好机关干部、经营管理人员、新型农民社员“三支队伍”,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一是实施机关干部提能工程。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双强化”,制定机关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力度,通过下派、上挂、外训等方式锻炼培养干部,提高机关干部驾驭工作的能力。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做好选拔任用工作,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去年以来,省社提拔正厅级干部1名、副厅级干部1名,选拔任用处级干部9名、交流干部19名,从省直部门、市委和县委政策研究部门分别调入副厅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1名。二是实施企业家队伍培养工程。坚持五湖四海,着力发现、培养、引进、用好一批有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家。建立健全社有企业负责人培训管理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负责人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实行分类管理,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政治素质、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着眼于业务发展新领域,积极引进各类人才,目前正在着手引进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等方面的人才。三是实施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工程。省供销合作社依托所属院校师资队伍和优秀合作社人才组建名师专家库,搭建全省统一的合作社社员教育培训信息化平台,加强与组织、教育、农业、科技、劳动保障等部门培训机构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对接,构建起集院校教育、远程教育与实践基地教育于一体的多元化、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去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后培训社员、职业农民43万人次;从今年开始,每年培训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和普通社员50万人次以上。

  (责任编辑:任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