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投诉 长春饭店平泉路店拖欠货款

07.02.2017  21:40
供货商投诉 长春饭店平泉路店拖欠货款 - 新浪吉林
供货商投诉 长春饭店平泉路店拖欠货款 - 新浪吉林
供货商投诉 长春饭店平泉路店拖欠货款 - 新浪吉林
来源: n.sinaimg.cn

  薛女士在黑水路经营一家日杂店,此前她一直给平泉路上的长春饭店供货。本来双方合作得挺愉快,可最近,因为饭店拖欠货款,已经闹到了不见面的地步。

  薛女士说,她给这家饭店供货已经两年了。饭店老板姓马,当初双方口头约定,自己每周给饭店送一次调料,货款按月结清,一般情况,每月货款都在三四万元之间。

  薛女士说,一开始饭店方面结款还是挺及时,只要她打电话过去催,店方就会把货款打过来,可之后就越来越不及时。直到去年8月左右,饭店就没再打过款。薛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饭店财务部还出具了一份应付账款确认单。上面盖着南关区长春饭店平泉路店的财务专用章。单据显示,到2016年11月23日,饭店应付薛女士138469元。9号、10号两天,她和其他几名同样被拖欠货款的供货商,一起找到饭店,但负责人一直不露面。

  随后薛女士来到饭店大堂,要见饭店负责人。工作人员打了两通电话后表示,负责人不在。这名员工没有透露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只说,饭店现在正常营业,不过负责人只是偶尔过来。

  当天,记者按照薛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了饭店财务部的马先生。马先生说,因为经营上的一些问题,饭店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所以才拖欠供货商的货款。他们需要时间筹措资金,预计年前能给供货商解决一部分。

  记者将情况反馈给薛女士,她表示要和其他供应商商量一下,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孙柏松律师表示,供货商与饭店之间有明确书面材料,证明欠款事实,如果饭店最终不支付这部分钱款,供货商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近日,记者再次联系薛女士,她说,1月25号,饭店方面已经给她结了部分欠款,并表示,过一段时间,会结清剩余部分,她愿意再等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