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30余起“神偷”终逃不过法眼 已被刑拘

10.03.2015  11:20

春节前的一段时间,桦甸市永吉街道孙家屯接连发生多起盗窃案件。有10多户居民先后报案称,家中养的鸡鸭鹅不见了,个别居民反映,家中现金、家电、手机和数码相机被盗,有的居民家里的废纸壳都被偷走了。

  嫌疑人于某指认盗窃作案现场。

 

  春节前的一段时间,桦甸市永吉街道孙家屯接连发生多起盗窃案件。有10多户居民先后报案称,家中养的鸡鸭鹅不见了,个别居民反映,家中现金、家电、手机和数码相机被盗,有的居民家里的废纸壳都被偷走了。

 

  桦甸市公安局永吉派出所民警通过细致摸排走访,最终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抓获,一举破获案件30余起。

 

  2014年11月以来,桦甸市公安局永吉派出所先后接到孙家屯村的10余户村民报警,称家中财物被盗。2014年12月23日,一个等待拆迁的闲置房中物品被盗。当时房主人没在家,嫌疑人用人力三轮车将木栅栏撞开,肆无忌惮地进行盗窃。嫌疑人已经拉走了两车东西后,又第三次来到此处准备再拉一车时,房主人回来了。“你是干啥的?”房主见有人在院内搬东西便质问。嫌疑人见事不好,乘机弃车逃走。经清点,房主家里不光丢了暖气片、铁栅栏等物品,就连打好捆的废纸壳也没能幸免。

 

  房主立即向桦甸市公安局报警,案子到了永吉派出所。民警根据案件特点,对辖区的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经工作确定盗窃10余户村民财物的嫌疑人是惯用“搬家式”盗窃的于某。

 

  “我们怀疑他就住在这个村子中,便展开了布控。”永吉派出所副所长李长友介绍,2月26日确定了于某具体落脚地———一个亲属家。随后,派出所部署警力将其抓获。

 

  经审讯,于某供述盗窃作案30余起。于某将盗得的大部分物品贩卖,而活物鸡、鸭、鹅等,能卖就卖,卖不了就吃掉。用于作案的车辆,有时是借的,有时是雇的。

 

  经审讯,于某是桦甸市人,今年36岁。于某从1995年至今,有4次因盗窃罪被羁押。第一次是在1995年,他刚16岁,被判劳动教养两年。其后,1998年、2000年、2003年他分别又因盗窃罪被捕入狱。其中,最后一次被判刑14年,直至去年10月份才出狱。

 

  “我们永吉派出所三代民警,都抓过这名嫌疑人。”永吉派出所副所长刘刚介绍说,于某2003年被核实盗窃作案98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其中有许多起都是“搬家式”盗窃。

 

  目前,于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原标题:“神偷”终逃不过“神探”法眼

 

  (记者 刘巍 文/图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