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23.05.2022  20:18

 

  2022年5月20日,全省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长春召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开行吉林省分行、农发行吉林省分行、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等部门相关处室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刘红卫主持并通报了2021年全省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2021年,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8万套,基本建成1.32万套,完成了投资95.6亿元,发放租赁补贴8.71万户,公租房已分配32.17万套分配率96.5%;长春市新建1000套公租房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计划建设的93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已改造完成。2021年各项任务均超额完成。

 

  2022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2.04万套;计划基本建成1.87万套;计划完成投资50亿元;计划发放租赁补贴7.51万户;计划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26万套,筹集公租房500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萍就做好2022年全省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提高认识,坚决扛起棚户区改造的政治任务。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省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和责任制管理的重点任务。2006年至2021年,通过这两项民生保障政策,全省281.5万户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城市“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通过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肯定成绩的同时,全省的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也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还比较困难,全省棚户区改造进展不均衡,仍有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持续解决,各地还存在配套设施滞后影响居民安置、保障性住房空置、棚改在建项目建设缓慢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问题解决。

  会议要求,聚力攻坚,确保完成2022年工作任务。各地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一是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领导小组建立、政策出台、项目认定书发放等工作,9月底前项目要全部开工。长春市要加快国家政策支持的市场租赁房向保租房纳管工作;其它市县要加快办理手续,推进项目建设、改造和装修,确保尽快交付使用。二是规范实施公租房保障。要扩大保障范围;要严格规范实施,严格履行好“三审两公示”程序,动态调整住房保障条件和补贴标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最大限度缩短轮候期时限;市县政府要落实好住建、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人社、公安等部门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快棚改项目开工建设。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按照应纳尽纳、应改尽改的原则,逐地块破解棚改资金、征拆等难题,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专项债券和专项贷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切实把“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棚户区地块优先改造好,对安全隐患大、基础设施差的城中村棚户区要重点关注、提前做好预案,先搬迁后拆除。6月底前,全省棚改项目开工要达到60%以上。四是积极筹措资金。要做好棚改债券申报、包装;要争取贷款市场化试点;要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五是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要落实市县主要领导和部门包保责任制,开展“钉子户”清零行动;对包保的“钉子户”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工作,积极化解征收征地矛盾;要对涉法涉诉的项目和正在履行强制执行程序的项目,要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市县的党政领导要亲自挂帅、会商推进。六是做好一般建制镇危房改造工作。各地督促改造对象所在镇政府,制定改造方案,明确改造方式和完成时限。各地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会议强调,统筹推进,加快棚改在建问题项目整改。市县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扛起整改责任,逐项破解难题,建立容缺纠错机制,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解决,今年年底前要整改完成项目总套数50%以上。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地要按照已上报的整改方案和工作安排,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包保责任制,坚持部门联动,定期调度推进,加强督导检查,现场破解难题。二要坚持“一项一策、一楼一案”。对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的企业,要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处置化解风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无力继续建设的企业,要协调有实力的企业进行项目合作、股权转让等方式解决,也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接盘继续实施,并做好资产清算和手续办理;加大对拒不兑现安置协议开发企业的打击,必要时可依法查封其资产账户,市县政府视情况,可依法选择新的开发主体;对涉法涉诉问题,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协调解决房屋保全和审理、判决等事宜。对短时间不能协调解决的,可根据群众意愿,可采取货币化安置、异地安置或过渡性安置等方式,做好回迁居民的安置工作。三要建立防逾期的长效机制。各地要尽快调整工作思路,把“抓开工”调整到“保入住”上来,加强棚改项目全链条监管,建立预警机制,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隐患要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避免造成棚改项目停工、停建或烂尾。四要加强跟踪督导,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从4月份开始,省安居办每月通报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屋征收、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和棚改在建问题项目整改等工作进展情况。继续落实包保责任制,采取包保服务、点对点”帮扶、现场督办等工作措施,开展大调研活动,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帮助地方解决实际工作问题。

  最后,刘萍副厅长再次强调,党的十九大把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作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创新举措,加快工作推进,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确实把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地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一手抓今年计划任务完成,一手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年底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向省政府交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