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奸杀女住户后焚尸获 强奸罪判处何某死缓

18.05.2015  16:12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保安何某将女住户小丽(化名)奸杀并焚尸。他从小丽银行卡内取出5万余元,到电玩城内玩赌博游戏机。被抓后,何某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取得对方谅解。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判处何某死缓,限制减刑。

   30多岁的何某是河南人,案发前在东城区某小区当保安。法院查明,2012年4月的一天凌晨,何某将暂住于小区地下室的小丽控制在小区中控室内强奸,劫 取小丽银行卡并获取密码。何某随后杀害小丽,将尸体转移至地下室夹层焚尸。案发后,何某先后从小丽银行卡内取款5万余元。5天后,小区保洁员在垃圾车内发 现用床单包裹的尸体。警方调查期间,小丽的女性朋友高某说,她租了地下室后让小丽住。那几天,一个陌生号码以小丽名义给她发短信,称自己和上海的朋友在一 起,要办签证去美国。高某后来问小丽在上海的朋友,发现小丽并不在上海。

  警方查询小丽的银行卡信息,发现有取款记录。经调取取款录像,发现取款人是何某。案发后第6天,何某被民警抓获。

   据何某供述,他通过高某认识的小丽。案发当天,他晾衣服时看见小丽回来,因被小丽怀疑过偷手机,遂以玩牌缺人为名骗小丽去中控室。在问小丽为什么怀疑他 偷手机时,双方发生争吵,他一生气就实施了犯罪行为。案发后,他冒充小丽给高某发短信。被抓前,他曾到电玩城通过玩赌博游戏机挥霍赃款。

  案件审理期间,何某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对方表示谅解。法院认为,何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判处其死缓。但何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对其限制减刑。

   ■关于限制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 人、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可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的,最低服刑时间将不能少于25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20年。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