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陈静波从警22年先后照顾8位孤寡老人

20.05.2015  12:45

 陈静波是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兴隆山派出所民警。

从事社区民警工作22年来,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义务帮助辖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0余次,为6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找到工作,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40余人次,先后照顾8位孤寡老人,并为3位老人养老送终。

2005年12月,陈静波在工作时认识了社区“五保户”朱桂芬,从此,他就时常来到老人家里陪老人聊天,提醒老人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下雪天扫雪,下雨天检查房屋是否漏雨成了陈静波雷打不动的习惯。逢年过节总忘不了给老人送上生活必需品,这一照顾就是7个年头,直到老人去世。2007年,他在办理姜某盗窃案时,认识了姜某的89岁的养母康淑琴老人,在把姜某送进监狱的同时,他又承担起赡养康淑琴的义务,常去探望、做家务,老人患病时,他就在病床前悉心照料。姜某深受感动,积极改造,提前出狱。他还为姜某联系了一份工作,使姜某自食其力,生活有了保障,被媒体称为现实版的“法网柔情”。

他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2012年,王某家不慎失火,一夜间三间房烧落了架。看到一筹莫展的王某和他一旁不住掉眼泪的妻子,在帮助灭火后,他又帮着联系住房,并从家里拿来被褥衣物解决燃眉之急。外来暂住人口徐亚杰在兴隆山镇街里租了个门市卖电瓶、机油,由于地势低洼,2008年夏,连续的暴雨使这个小店铺成了池塘。他不等求助,当晚冒雨赶到小店,在齐腰深的雨水中帮着清淤排水,挽回了徐亚杰万余元的货物损失。

从警22年来,他牢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坚持为辖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践行着一名人民警察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多年来,他先后荣获长春市公安局“人民满意模范个人”,吉林省公安厅“爱民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吉林省公安厅 “警营先锋”,长春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长春市公安局“爱民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记者 刘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