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10年查办传销案104件捣毁窝点136个

03.11.2015  14:27

  松花江网讯 11月1日,全市工商系统在世纪广场举办纪念国务院颁布施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1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工商执法人员向市民广泛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及我市10年来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成果,邀请市民进行抵制传销违法行为签名。

 

  2006年以来,全市工商部门通过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创建无传销城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主题宣传教育”等系列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了传销违法行为。到目前,共查办传销案件104件,收缴罚没款6000余万元,捣毁聚众传销窝点136个,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5800余人,解救误入传销组织人员10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组织领导传销罪”刑事责任35人。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你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交入门费”;二是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拉人头”。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要认真识别传销行为,谨防上当。

 

  (江城日报记者/马卫东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