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22.05.2015  13:21

5月21日,市长姜治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送审稿)》《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长春市水土保持条例(修订草案)》和《长春市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改革,涉及部门多、牵涉利益广,必须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的原则。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要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要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会议认为,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关系长春生态文明长远建设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满足群众亲近自然、享受高品质亲水空间的现实需要,对统筹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三大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立足于长春水生态功能与特色,着力打造“一轴引领、两带呼应、五源共济、十区协同”的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完成六大体系建设任务:以节水优先为方针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建设;以两手发力为要求的水资源管理高效体系建设;以控污减污为手段的水环境治理改善体系建设;以系统治理为方法的水生态修复重建体系建设;以防洪供水为主体的水安全保障升级体系建设和以水文化为基础的生态文明意识培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水生态文明水平。

 

会议强调,水土保持关系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持优先”和“谁开发谁利用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谁补偿”的基本原则。特别要突出我市的地域性特点,加强对黑土地的保护。对生产建设活动中占用黑土地的,鼓励其采取黑土剥离技术和储存措施,将剥离的黑土用于改造水毁地和中低产田,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会议指出,净月潭风景区是长春的生态绿核、城市名片,必须以最严格的措施、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净月潭。结合保护条例的实施,全面强化景区的生态保护力度,围绕退耕还林、还湿、还草,矿山复绿、林相改造和水体保护等重点工作,提高景区的整体生态水平。要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禁止违反规划在景区内建设度假山庄、住宅及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已经建成的也要依法限期拆除或逐步迁出。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和用火管理,切实提高景区的整体防火能力。要加强对游人、特别是入园车辆及徒步群体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