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工作

13.05.2017  07:52

  5月12日,市长刘长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长春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草案)》《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送审稿)》《长春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长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总体方案(送审稿)》。

  会议认为,编制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是做好立法工作的基础,对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合理配置立法资源,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今年列入制定计划的9个政府规章,都是社会关注度高、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要切实按照规定的序时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加以推进。要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确保规章内容更科学、更具可操作性。要本着急用优先、群众诉求强烈优化的原则合理确定计划,注重规章内容的实用性,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

  会议指出,品牌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也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直接体现。加快品牌建设,以品牌引领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对长春当前与长远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把品牌战略摆在全市经济发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走出一条以品牌、以质量取胜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要进一步明确措施路径,把品牌建设与推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与“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和国家级“双创”综合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同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组织企业多参加高端展会。要在积极培育工业品牌的同时,注意培育服务业、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各类品牌,使长春制造、长春服务等“长春品牌”在国际国内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会议指出,出租车行业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方面必须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推进,既要通过改革更加方便群众出行,又要确保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和稳定。要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根本,通过改革和制度设计实现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