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25.11.2015  00:02

  

  11月16日,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主持召开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意见。胡家福强调,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公安民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始终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胡家福指出,《准则》和《条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统一,立德与立规并重,高线与底线同筑,自律与他律结合,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了新的阶段。公安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必须在加强纪律建设上走在前列。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坚定不移地抓好贯彻落实。

  胡家福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警种和全体民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点任务,积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引导全体党员民警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刻印在头脑中,落实在行动上。

  胡家福强调,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警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实作风,带头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听招呼的模范。要认真对照检查,经常反躬自省,深刻反思自己在思想道德、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修身、律己、齐家、为官、做人,自觉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精神高地,加强党性修养、对党忠诚老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为官底线,坚持秉公用权、规范权力行使,培育良好家风、管好亲属子女。

  胡家福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对民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做到要求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刚性问责、敢于亮剑,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纪律、人人敬畏纪律、人人严守纪律的良好氛围。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厅党委专职副书记史历,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祥,副厅长韩沐恩,纪委书记曾宏,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海泉出席会议。厅巡视员、副巡视员及厅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