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国优秀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省法院考核,省法院党组会研究确定“全国优秀法院”推进对象2个、“全国优秀法官”推荐对象2人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4人(名单附后)。从即日起公示5天,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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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关于全省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名单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关于全 省法院 “全国优秀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推荐对象名单
全国优秀法院推荐对象: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推荐对象:
孙海鑫 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庭长
李红广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
韩春雷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江西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广友 抚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 静 延吉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林 涛 磐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执行科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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