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男子“10进宫”被放一个多月 盗窃又被抓

20.11.2014  10:25

郑某是伊通满族自治县人,今年36岁。原本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因为“偷”字,所有的美好都化为泡影。

1997年开始,郑某因盗窃被警方抓获后教养,释放后他不知悔改继续作案,一直到2014年5月,他先后因盗窃被教养、判刑10次,妻子对他彻底失望,离他而去。

今年9月,郑某刑满释放后他回到老家,只老实待了一个多月,手又“痒”了。11月5日,他先在伊通县找了一家旅店住了一夜,次日乘车来到紧邻伊通县的新湖镇,下车后他在新湖镇内转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下手目标。

当天10时多,新湖镇内刘金贵家的超市,因刘金贵上班,妻子生病没在店里,被郑某盯上了。郑某划破后窗户进了超市,翻出柜台里的300多元现金后,悄悄离开。

之后他来到另一家超市,推门进入后,发现屋内没人,找到老板放钱的小包,然后准备离开,正好被刚返回的店主刘女士看到。他拔腿就跑,刘女士见追不上,就跑去派出所报案。

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区分局新湖派出所民警王富川听到情况后,叫上两名巡护员,随刘女士前去追赶。

一路上,王富川边追边问,凭借多年办案经验,他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的踪迹。最后,王富川和一名巡护员来到新湖镇红田村房家屯。村民们当时介绍,他们见到有可疑人进村,但不知道去了哪里。随后王富川和巡护员在村内展开搜索,很快他们在村口附近的一个柴垛里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

“当时他的身体被柴垛埋住了,只露出脸在外面。被抓住后,我们简单一问,他就全招了。”王富川说。

据民警介绍,郑某被抓后,并没有交代真实姓名,他们通过网上指纹比对,查到了他的犯罪记录,并查出了他的真实姓名。经调查,郑某在11月5日一天连续入室盗窃两起,盗得现金1000余元。

目前,郑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