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3年不得任法定代表人

15.06.2015  19:33

6月14日,记者从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距离年报截止日还有16天,目前长春市尚有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尚未进行年报信息公示,尤其是一些企业只顾忙于创业,对年报重视度不够。长春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将于6月30日结束。届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在年报公示结束后将被列入“黑名单”,从而影响企业诚信记录,对企业而言后果很严重,将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受到限制或禁止,影响企业生意。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