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警方积极做好复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25.03.2015  11:29

  通化县公安局针对辖区涉爆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的实际,始终坚持“重在防范、从严管控、确保安全”的方针,迅速行动,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春季复工期间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确保有序管理。春节刚过,该局充分利用节后的有利时间,组织爆破公司和一些待复工的涉爆企业,组织涉爆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工作,集中学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规程及各岗位工作职责;总结2014年度爆炸物品管理经验,通报全国各地发生的涉爆事故,举一反三,增强涉爆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遇险自救和排险能力;组织民警深入从业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规范作业和法制教育,特别注重爆破作业的习惯养成教育。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该局在组织岗前培训的过程中,督促涉爆单位进一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环节管理人员职责,进一步落实好防事故各项措施,进一步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帮助企业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与企业签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帮助企业制定相关从业岗位工作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记录或台账,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际经营活动之中,使涉爆从业人员有章可循。

  强化现场作业管控,确保监管到位。该局加大现场使用监管力度,深入作业现场,重点检查现场爆炸物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看守人员脱岗或当班剩余爆炸物品是否及时清退回库,领用清退时是否做到随时登记并帐物相符,爆破作业人员是否配齐、到岗,爆炸物品是否双人使用,安全员是否全程监督。

  强化排查整治漏洞,确保措施严密。该局在组织岗前培训中,还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流,从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发放、领取、使用等各个环节入手,按照操作规程,帮助企业管理人员仔细查找工作漏洞,帮助企业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查和整改能力,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清晰,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阳光运行。该局重视加强对危险物品专(兼)管民警和分管领导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按照规范开展检查活动,确保自身安全。特别是在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厅《关于规范我省非煤矿山企业爆破器材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使审批的各项工作阳光、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