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机制 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08.12.2015  12:22

省工商局依托信息公示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积极营造宽松便捷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的热情。

 

一是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打造坚实基础 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开通并上线运行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全面公示了工商部门掌握的168.5万户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和行政处罚信息。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归集、公示和应用,目前已有8.65万户企业公示了企业即时信息21.11万条,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受到广泛欢迎。

 

二是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企业年报有关政策和规定,采用电话、网站、户外LED、公告栏和发放年报须知相结合的方式,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年报制度和年报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操作方式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法律责任,有效提高年度报告申报率。开通了“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微信公众平台,市场主体可随时查阅相关政策法规、公示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起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的效应,增强了宣传效果。

 

三是切实推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转变监管方式。 为做好全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省工商局精心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全面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取得显著效果,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全省已公示2013年度年报企业175055户,年报率为86.74%;已公示2014年度年报企业209597户,年报率为83.66%,年报率双双超过2012年度年检率。

 

四是探索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为加强信用监管,促进企业自律,启动了企业信用信息抽查检查的同时,也组织实施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探索推行“双随机”抽取的工作机制,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检查人员,实现了抽查检查公平公正。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开展了5次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11313户,占企业总数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3805户。同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行政许可部门可以通过公示系统查询和公示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