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组合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回顾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省仲裁院)全体同志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号召,投身到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创新性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调解仲裁工作,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出仲裁声音,贡献仲裁力量。
迅速行动,创新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抗击疫情的通知要求,为了阻断疫情传播,有效减少人员流动,省仲裁院第一时间做出关闭仲裁窗口,调整仲裁活动的决定。
1月31日,发出《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仲裁活动的温馨提示》,推出“不见面”办公方式,明确仲裁服务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的联系方式及程序流程。
2月1日,“劳动保障世界”微信公众号对省仲裁院温馨提示进行全网推送。为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方便来访群众周知,特别设计制作了温馨提示展板,分别放置在金业大厦A座办事大厅门口及B座入口醒目位置。
为积极应对停工停产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造成的不利影响,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省仲裁院与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仲裁处、监察处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联合,共同编制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导手册》,对当前企业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政策适用问题进行解读。仲裁院独立承担排版、印刷和邮寄任务,印制2000册宣传手册,向全省各地区人社系统邮寄1100册,向省直各部门各相关处室单位发放800册,向省人社厅包保扶贫村赠送100册。
全员上阵,使命在心责任在肩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虽然只有6名工作人员,但是关键时刻却发挥了强大的力量,真正成为能拉得出、打得赢的一支队伍。
在省仲裁院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院人员同心协力,不计分工、不讲条件、不畏艰险,履职尽责。为了确保咨询电话不漏接,及时精准为企业、群众答疑解惑,把争议问题尽可能消除在萌芽状态,省仲裁院工作人员轮流把咨询电话转接到个人手机上,随时随地、全天24小时提供电话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共接待电话咨询服务1817件;为了确保邮寄件不积压,大家每天随时收取邮件,及时回复,共计收到邮寄材料74份,查阅后全部出具相关手续。在弹性办公期间,每天晚上6:30分定时召开仲裁院全体员工视频会,对当天的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分析、调度,全体工作人员轮流介绍当天各自工作内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工作的新见解、新办法。由省仲裁院领导及时传达国家、吉林省及省人社厅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省仲裁院副院长付昌盛同志更是积极响应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号召,以疫情为令,挺身请战,参与省人社厅组织的疫情防控专项行动,下沉到社区一线,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战斗中彰显初心、筑牢使命、接受考验,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省人社厅通报表扬嘉奖一次。
精准措施,“一站式”仲裁服务解民忧
疫情防控期间,省仲裁院开展“一站式”仲裁服务,通过邮寄立案、电话咨询、网上办案、视频调解等形式,不断探索办案新模式,提高案件处理效率。特别是通过在线视频会议平台开展的“点对点”网上调解仲裁,充分发挥在线调解的优势,将协商、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促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达成和解,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在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疏导下,引导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通过网上调解,有4名申请人与单位达成协议,主动撤回仲裁申请。网上调解突破了地域限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避免了人员聚集,既可以第一时间解决困扰当事人、涉及其自身利益的实际难题,又为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仲裁案件的审理需以现场开庭的方式进行,人员聚集是现场开庭审理绕不过去的难点、堵点。如果不能及时消化受疫情影响中止和延期的积压案件和有效控制疫情期间新增的案件量,势必带来后期庭审资源紧张和庭审力量不足等压力。为此,省仲裁院有针对性地实施了案件预审理制度,将庭审中的事实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前置。通过邮寄和电话沟通的方式先行进入审理状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对前期9个案件的预审理尝试,对双方认可的事实已记录在案,这将有效地节省现场开庭审理时间,提高庭审效率。
积聚能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疫情期间,虽然不能进行现场办案,但省仲裁院十分注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强能力、补短板,把业务学习提到重要位置,努力提高全员业务水平。
一是建立仲裁院微信办公群,由省仲裁院领导带头,密切关注与仲裁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意见发布信息等,随时关注随时交流,全员先后学习了《人社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意见》《特殊时期劳动关系政策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等近二十个政策法规。
二是建立集中学习制度,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制订学习计划,统一安排学习时间,由一人作为发起人,带头领学业务知识。先后学习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大家一边学习,一边发表各自见解,既有效提高了业务能力水平,也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仲裁工作面临着从未有过的特殊挑战,在省人社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省仲裁院全体人员早谋划、早实施,把现场仲裁工作从“面对面”变为“点对点”、“键对键”,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防疫、办案两不误,打出来一套行之有效的“仲裁组合拳”。在下一步工作中,省仲裁院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搭好民心之桥,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