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心价值观引领检察文化建设

12.02.2015  09:55

  日前,在辽源市委召开的宣传工作会议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验交流会上,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做了题为《以核心价值观引领检察文化建设》经验介绍。

  近年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把弘扬和践行社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检察文化全过程,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检察队伍。2009年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1年被国家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2012年被省文明委命名为“2010—2012年度全省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以良好的环境熏陶人

  设立了廉检文化教育园地,集中展示廉检文化的重要思想、光辉历程、正反典型、禁令要求,以生动直观的形式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建立检察文化(廉检文化)景观,形成浓厚文化氛围。在院中设置巨型“和谐检察”文化石,意在以和谐文化引领科学发展。室内设置玉石文化景观,提醒检察官要注重个人修养,践行君子之道,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打造文化大厅、文化走廊等文化区域,营造与环境相协调的检察文化氛围,诠释检察文化理念。关键词、文化牌成了贯通全楼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潜移默化地发挥着文化育人作用。2012年在检察系统局域网内,开通了电子图书杂志,使人一览东辽检察工作的风采。根据高检院要求,为了充分体现检察司法公平、公正、公开,于2013年4月,着手建立具有东辽检察特点的门户网站,并于今年8月份正式运行,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创设丰富的文化活动载体,以健康的活动鼓舞人

  2012年初,东辽县检察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的要求,集中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实际,重点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及“五型机关”创建活动。每年系统安排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演讲赛、文化讲堂、“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系列讲座、案例论辩赛、书画摄影展、文化开放日、体育大会、检察职业能力拓展训练等活动,既愉悦了干警的精神生活,又增进了团队的内在和谐。创作文化牌匾、检察文化电子杂志《文化风景线》等文化作品,弘扬文化精神。精心制作《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剪纸艺术册,作为干警学习检察史,进行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生动教材。

  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以鲜活的实践锤炼人

  一是开展好检民共建活动。从2010年开始,先后与辽源市元隆达模具有限公司、安恕镇李趟村结成了共建单位;2012年初,县检察院又与安石镇朝阳村结成共建共创对子,根据朝阳村朝鲜族村民居多的特点,将检察文化融入民族文化之中。2013年,县检察院与安恕镇关门村结成了“城乡共建对子”,帮助筹建了村部,添置了办公设施;投资3万元建设了文化广场,使村民有了新颖的活动场所;2014年又为村民购置了5千余元的秧歌服,帮助组建了100余人参加的秧歌队;开展了农村文化宣传,净化了农村文化环境。

  二是积极做好帮扶工作。2012至2014年,共帮扶困难职工10名;帮扶困难党员30户,困难群众22户,贫困学生6人,捐款捐物6万余元;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1个,援建村部3个,修路4公里,修建桥梁一座,投入资金15万余元,帮扶总资金达24万余元。

  三是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检察院是东辽县关工委成员单位。按照县关工委的安排,开展了“五老”帮“五生”、“爱心妈妈”等活动,建立未成年人法治课堂工作机制,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开展法制宣传。多年来,检察院积极开展了“献爱心”、“圆梦”、助学、助残等活动,有计划的深入全县中小学校进行走访、座谈,开展关爱工作,为学校上法治课共16场,参加全县电视讲座7次。

副检察长邹仁贵代表检察院做了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