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履职效能

19.01.2016  11:29

      1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牢牢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

    从总书记的重点强调可以看出,要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夯实四梁八柱,厘清责任、落实责任是关键。要让政府承担起与其权力相匹配的责任,政务公开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新型政务公开应该更大范围、更强力度、更接地气。     首先,政务公开的更大范围是指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其实,近几年以来,政务公开一直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也取得了明显成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政务微博、官方微信逐渐成为各大部门与百姓互动、交流、为群众答疑解惑的便利场所,官方网站上对于重要文件、重大事项的披露和公告更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标配”,为百姓提供了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也让政府办理公务的过程更加阳光、透明。     但必须承认,仍有少数官员视其职务为权力而非服务,对权力明放暗不放,搞暗箱操作,“公章旅行”和“公文长征”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以权谋私,搞权力寻租。     政务公开不应存在死角。在权力运行的范围内,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加快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确保权责依法公开,是把权力晒在阳光下、以群众监督落实责任主体的有效途径。除了“权力清单”上的审批、核准事项外,其他领域不得设立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刚性制度管权、限权,提速审批行为,堵塞寻租空间,体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让行政主体告别“有权任性”。     其次,政务公开的更强力度是指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正如改革有先后、推进有重点一样,政务公开的过程也并非一蹴而就,现阶段其重点领域也当落在当前推动改革的重点领域中,特别是需要运用公共财政、占用国有资源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核心领域,例如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科技创新、土地制度、对外开放、文化教育、司法公正、环境保护、养老就业、医药卫生、党建纪检等,通过落实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让群众更好地发挥监督之责、规范核心领域的政府行为,形成示范效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确保政策执行环节不偏离初衷,推动改革取得新成效。     再次,政务公开更接地气是指要创新公开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参与,注重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政务公开不是简单地公布术语叠加、晦涩难懂的政策文件,或者是搭设形同虚设、鲜有人应答或解决问题的政务热线,而是让群众切实看到政务执行的细节、享受政府服务的便利、监督履行政务执行的情况。     应当说,目前很多政府部门在出台文件后都会安排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通气会,或者由官方发言人对文件进行解读或者答疑,这正是用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示范来帮助群众更好理解政策,扫清群众监督的屏障,让群众能监督、好参与,从而真正为落实改革贡献民智民力。     不仅如此,各政府部门还一直在探索更加亲民、更加接地气的沟通渠道。例如,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就设立了微信公众账号,以此平台定期推送公积金缴存、提取知识,向公众普及政策信息,便于百姓了解政策内容、追踪政策变化,同时通过微信账号绑定职工公积金账号的方式,百姓还可享受到相关便捷服务,例如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余额、贷款信息等,真正做到便民惠民。     当然,任何一项变革均非一日之功,政务公开要求扭转公务人员“官本位”思想,这减少了部分官员“暗箱操作”的空间,触动了部分人的利益,因此,推动政务公开的阻力必然存在。但是,面对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以改革谋求发展已是社会各界共识。而政务公开则是法治社会中约束公权力、规范政府行为、调动民间智慧的重要基础,是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落地生根的关键保障。     总之,要让政务公开从中央政策规定落实为各级政府的执行细则,“更大范围、更强力度、更接地气”的政务公开不仅仅是希望,更应该是继续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唯有如此,改革才有可能不被利益暗礁所绊,不偏离良政善策本义,成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长期动力。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