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通榆检察院以四个强化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28.12.2015  15:04

  □胡泉海 张水田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通榆县委专题学习会议精神,通榆县检察院连续召开院党组、各部门工作会议,部署强化责任意识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检察长冉志远要求全院立即行动起来,以本次会议精神为载体,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责任意识、监督制约,着力从明责、履责、评责、追责四方面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全位体系抓“明责” 

  突出“一把手”责任。组织院党组成员集中学习本次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强化组织领导和内部监督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检察长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管人、管事、管自己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 

  建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随时或阶段性的考核,跟踪督促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督促领导小组成员认真查找与大局需要、群众期待和上级部署不适应的问题。 

  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个人责任。完善考核办法,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强化网络监督平台建设,致力全域机制抓“履责”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作用。一是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要求上来,凝心聚力,积极服务生态经济城市建设大局;二是认真抓好“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升级工作,以增强职务犯罪预防职能为切入点,全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三是强化管理,提高工作的执行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层次和水平,优化县域司法发展环境。在与县司法局、县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县社区矫正网络平台等县内52家行政执法单位实现联网运行的基础上,再实现和县域内项目单位、招投标单位和审计部门联网,通过网络平台的有效监督和预防,使我县的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职务犯罪预防更加及时有效,运用好具有通榆特色的行政执法网络监督方式,为服务通榆建设“生态经济城市”发挥功能作用。 

  强化责任意识,构筑全程防线抓“评责” 

  上半年,院党组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建立健全了“案件管理”等9项47个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检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整套预防有力、监督有效的规范化制度,形成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三大制度体系。在执行规范过程中,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的管理,聘请了1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公正执法”监督员,落实了机关、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构筑公正廉洁办案的“防火墙”。重新修订完善赃款赃物管理、错案追究,加强审查批捕起诉工作等8项制度和办法,详细界定了各办案环节的工作规则、权限和职责,纪律要求及执法责任,对不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人员从严追究。 

  设立了全市首家职务犯罪预防局。建立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基地25个,坚持查办与预防同步开展,结合办案广泛开展预防宣传。主动介入2015年向海移民重大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为政府分忧。在查办退耕还林系列案件中,通过“侦防一体化”平台,第一时间到县林业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用查办的身边案件教育警示执法人员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警示教育结束后,相继有4人到院投案自首。预防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市综合考评中获得第1名。 

  强化立体监督,着力全效督导抓“追责” 

  院党组充分落实决策民主,在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开支、干部任免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使院党组的权力接受“制度笼子”的约束和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落实全程参与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书面提请院党组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保障纪检监察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把检务督察、违纪查处作为改进作风促落实的重要手段,督促检查内设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探索建立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机制。检察工作因专业性、保密性强,问题一般很难被外界发现。为推动自身查找问题,院内组织业务专家和骨干对办理的各类案件和各项工作逐件逐项开展解剖麻雀式的检查评估。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讲评,举一反三,推动了工作标准不高、执法不规范,以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推进工作的有效方法,促进了每一起案件的依法、规范、公正办理。同时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借此提高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透明度,加强对办案关键环节的刚性监督,促进检察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办案质量的提高。几年来,全院干警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