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到长春市检察院送锦旗和感谢信

12.04.2017  23:24

  

  4月11日,省人大代表、吉林省河南商会会长李万升等5人到长春市检察院送锦旗和感谢信,对长春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举措表示感谢。长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军、检委会专职委员杨玉兰与刑事检察部、检务管理部监督办相关人员接待了李万升会长一行。

  2016年9月,长春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宫某某等人集资诈骗1.6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亿元一案。同年12月,李万升会长向市检察院反映,宫某某等人及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涉嫌以高息为诱饵,骗取河南商会部分会员人民币1.3亿元的情况。市检察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刑事检察部办案人——主任检察官崔勇刚、司法辅助人员张中梁对人大代表反映的情况认真核实。崔勇刚、张中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沟通协调公安机关,与原办案单位召开3次案情讨论会议,积极引导侦查取证,避免遗漏犯罪事实。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报案材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在赠送锦旗和感谢信时,李万升会长表示,通过几年接触,感觉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理念新、服务工作细,为民营企业壮大和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特别是在处理宫某某一案中,勇于担当,认真倾听民营企业诉求,主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让商会会员十分感动,进一步提高了商会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也坚定了会员投资吉林、建设吉林的信心和决心。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对河南商会关注、支持,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赵军副检察长表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市检察院推进“三抓”部署的重点内容,对相关案件客观公正审查是检察机关的应尽职责。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河南商会底蕴深厚,对长春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会员在经营活动中遇到法律问题需要帮助时,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一定立足职能、有效服务,真正担负起服务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