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从五方面加强和完善科技统计工作

10.03.2017  18:32

  近日,吉林市政府办公厅向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科技统计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市科技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五方面加强和完善科技统计工作,确保全面客观反映科技服务业发展状况,科学监测全市研发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意见》明确提出科技服务业对支撑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高新产业加快发展,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要求明确统计范围、调查对象、基本内容、调查方法等事项,落实实施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按照“统一制度、条块结合、分级实施、集中核算”的原则协同实施。强化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科技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

  二是夯实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基础。《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健全统计信息网络,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社区(村)三级科技服务业统计网络工作平台;规范基层统计行为,规范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加强协调配合,统计部门要制定部门间科技服务业统计数据使用管理规定,做好部门统计协调,防止重复调查,数出多门。

  三是健全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意见》以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完善综合监测制度,建立季(年)度科技服务业发展综合监测评价制度,发挥统计监测评价的导向作用。建立科技服务业统计例会制度,创建部门科技服务业统计数据交换机制,建立部门科技服务业主要统计数据分析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统计监测。加快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为建设吉林市创新创业生态先行区、打造吉林经济升级版提供重要保障。

  四是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保障机制。《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部门科技统计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监测科技服务业优先发展的六大领域,即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和科技金融六大科技服务业的统计保障。各乡镇(街道)要确保1人以上从事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提升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能力。《意见》要求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统计部门要根据科技服务业统计的特点,制订培训计划,组织专业培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建立科技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抓好本地、本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检查工作。要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营造依法、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确保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