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来长春途中吃今麦郎腹泻索赔450万被判8年

14.01.2016  09:39

   黑龙江男子吃方便面腹泻索赔450万 一审被判8年6个月

  12日,央视《东方时空》跟踪报道了一年多前的一起案件。2014年12月,黑龙江男子李海峰吃过一包今麦郎方便面后身体不适,向今麦郎公司索要450万元巨额赔偿。近日,河北隆尧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李海峰在开大车前往长春途中,购买了4包今麦郎生产的过期方便面,发现其中有异物。向该公司沟通后,不满于对方报销电话费并提供7箱方便面的赔偿。随后向生产公司索赔300万元,后又追加到450万元。在双方商讨赔偿金额的过程中,2015年3月,李海峰通过微博及网站发布了相关信息,今麦郎向公安机关报案,该品牌总部所在地、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立案并将李海峰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15年7月28日,李海峰在家中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时被公安机关带走。

  今日《京华时报》评论员对法院判决提出异议,认为法院判决李海峰有罪的理由之一为其“巨额赔偿超出了社会观念容忍的程度,明显超出其正当利益实现后可能确定的债权范围”。实际上,这个理由站不住脚。李海峰应判决有罪,直接原因在于他歪曲了事实,故意将过期食品存在问题与某品牌食品致癌相混同,维权方式上的违法性导致其民事维权基础丧失了合法性,最终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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