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获“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称号

26.12.2015  10:44

12月25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2015年“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评选结果揭晓,长春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获得“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并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火化班班长刘洋等10名职工获得“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荣誉称号并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

 

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此次评选活动,能够推动全省广大职工能以标兵为榜样,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继续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敬业精业、创先争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业绩,为推动吉林“十三五”发展、实现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