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和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座谈会暨联席会议

02.12.2016  15: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征求各地对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2016年11月30日,省司法厅和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了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座谈会暨联席会议。 

        会上,长春、铁路运输、通化三个检察院和长春、松原、吉林三个司法局从不同的角度,就如何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和监督评议工作,介绍了经验。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参加座谈并作重要讲话,总结了两年来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确保人民监督员制度扎实推进,取得成效。二是强化服务管理,切实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发展轨道。要强化选任工作、监督工作、培训工作、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重点解决好机构、编制、经费等保障性问题,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培训,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的素质和能力。四是强化协调配合,不断提高监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与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尽快建立监督程序、职务犯罪台账、告知等制度。整合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合力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 

        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部长张书华就如何继续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对各级检察机关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省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分管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检察长和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