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才新政”“万人计划” 携手构筑人才“强磁场”

09.11.2017  08:11

长春市发布“人才新政20条”,启动实施招才引智“万人计划”。

长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灵计率海外招才引智代表团在美国西雅图进行政策推介。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

  在开启新时代的征程中,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和人才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部署,也是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才是富国之本,兴邦之计”,“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

  当前,长春正处在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发展转换的关键节点。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长春要振兴发展,必须下好人才“先手棋”。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始终突出“”这个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坚持政策惠才、平台聚才、产业引才、金融助才、开放纳才、服务留才,打造“人才磁极”,汇聚各方优才激发长春发展新动能,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撑。近年来,长春的人才队伍总量不断扩大,高层次人才不断涌现,人才总量达到111.7万人,比2010年增长19.3万人,全市各类高端人才达10.5万人。

  唯其艰难,方知勇毅;唯其磨砺,始得玉成。

  面临人才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市委的要求部署,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人才政策起草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坚持对标高位,以问题为导向,力求务实管用,起草了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提出了“万人计划”的实施意见。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多次主持研究人才政策,听取有关情况。

  近日,《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春市招才引智“万人计划”实施意见》相继出台,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对推进人才优先发展、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助推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出了政策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吸引人才的支持力度。

  《若干意见》一共20条,可称之为长春的“人才新政”,具有前导性、引领性和牵动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加强人才工作、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万人计划”是落实人才新政、确保各项优惠措施落地见效的重要载体,是一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性引才项目。“人才新政”“万人计划”二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彼此促进,共同构成了长春人才工作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一体两翼”。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一座创新发展中的城市更离不开充满创造力的各路英才。当下,长春正以更大力度、更具含金量的措施实实在在推进人才工作,打出引才聚才的“组合拳”,把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同时,下大力气集聚人才、用好人才,激发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让每一个头脑都转动起来,每一个创新细胞都活跃起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汇集成为创新发展的巨大动能。长春的发展前景定会更加生机勃勃。

  “尚贤者,政之本也”。实现经济社会新跨越,必先打造要素支撑新优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将选人用人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不仅是一种良好的执政理念与政治智慧,更是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一直以来,长春抢抓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措施创新,努力打造人才发展制度优势,积极推动人才发展“先行先试”。

  此次长春发布人才新政,实施招才引智“万人计划”,全面坚持科学分类、业绩导向,高端引领、统筹兼顾,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使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创新发展的理念逐步形成。

  激发人才优势,释放人才红利,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长春市聚焦制约人才发展的关键问题,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使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加快推进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来,聚集到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事业中来。

  20条人才新政 培植聚才“梧桐树

  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聚焦“高精尖缺”的同时,也覆盖整个人才队伍,既瞄准域外扩大人才增量,也立足本地优化人才存量,“含金量”高,惠及面广,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在国内同类城市人才政策中具有较强竞争力。

  “人才新政”注重突出改革导向、市场导向、问题导向和激励导向,针对长春人才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支持措施,20条内容,涵盖了人才培养引进、成果转化激励、创新平台建设、创业金融支持、生活服务保障等各个方面。

  发挥市场配才作用,加大对高层次人才资助力度。坚持党管人才和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相结合,建立具有区域优势的人才资助体系。实施分类分层次资助,对于引进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5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能够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世界一流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额度的启动资金或股权投资支持。对于引进培养不同层次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5000元至2万元的奖励。大力支持柔性引才引智,服务全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根据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月1—5万元补助。探索市场化引才新机制,支持人才中介服务业发展,鼓励中介引才、以才引才,设立“伯乐奖”,给予5至20万元奖励。

  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实施高端人才薪酬激励。为进一步畅通产学研渠道,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人才新政”赋予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处置权,实行大力度的薪酬、税收方面的激励措施。科研人员职务发明在长春市转化的,所获净收益(或成果形成股权、股权收益),以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或团队,奖励比例上不封顶。高校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研人员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市域内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按其当年贡献大小进行年度奖励,最高额度20万元。

  优化创新创业平台,提高政策扶持保障水平。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的人才创业投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加强对企业拟上市融资的政策指导,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对在“新三板”正式挂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在区域股权市场正式挂牌的企业奖励15万元。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资助;对新获批的由企业牵头建设的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在长新设立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和300万元资助。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为人才所在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创新券”,用于购买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服务。同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施“长春大学生留长创业行动”,为大学生免费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担保贷款等方面服务,为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补贴,提供5至2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竭诚提供优质服务,妥善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不断提升服务能级,千方百计纾解实际困难,确保各类人才安心干事创业。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支持力度,对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可申请标准化人才公寓,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8万元。对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在长自购住房的给予20至50万元购房补贴。帮助解决人才子女就学问题。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可自愿选择市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外国籍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选择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幼儿园就读,也可选择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健全人才荣誉制度,每3年开展一次“长春市杰出人才”和“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分别给予20万元和3万元奖励。对在长春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人才,授予“长春友谊奖”。

  同时,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真正将政策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长春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资源开发多元治理主体的责任共同体。

  “万人计划”工程 吸引无数“金凤凰

  作为人才新政落地见效的重要支撑载体,“万人计划”着眼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储备一支高素质骨干队伍,计划用5年时间面向全国、全省重点引进1万名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各层次各类别人才。

  为实现这一目标,“万人计划”具体实施5项工程:实施专业技术选调生“引进工程”。面向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急需专业,采取单独组织公务员考试的方式考录优秀毕业生,计划5年引进500人左右,充实到市直、县(市)区、开发区承担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任务的职能部门。实施党政综合选调生基层“储备工程”。面向全国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采取与全省公务员考试同步组织实施的方式,计划5年储备500人左右,充实到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才“采兰工程”。统筹全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资源,面向国家重点高校(专业)应届毕业生,采取统一组织事业单位考试的方式,计划5年招聘7000人左右,逐步满足全市事业单位对高素质专业人员的需要。实施企业人才“智造工程”。突出市场化导向,发挥用人主体作用,采取集中招聘、分类引进、精准猎取的方式,统筹企业人才招聘工作,计划5年招聘企业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2000人左右,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海外人才“海聚工程”。采取创新政策、搭建平台、优化环境等方式,吸引海外人才到长春创新创业,计划5年引进各类海外归国人才300人左右。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畅通引才绿色通道。

  在人选标准和引才方式上,“万人计划”原则上须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采取驻校引才、网上引才、市场引才等三种方式进行人才引进。并通过多部门协作、多领域协同,进行高位统筹、前瞻设计,长远考虑、整体谋划。全面完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通过调取吉林省、长春市近年来高考录取情况,动态了解吉林籍、长春籍大学生总量、分布和专业情况,建立优秀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为实施精准选聘、分类引进提供坚实信息支撑。

  进一步制定人才需求目录。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和有关企业提出用人需求,明确学历层次、专业领域、性别要求等,结合重点高校优势学科专业,编制人才引进计划,增强招才引智工作针对性。统筹编制使用计划。超前做好编制计划,对于有引进需求但没有空余编制的部门单位,可以结合单位自然减员等情况,预留空编用于次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

  科学设置评价体系。简化招聘测试程序,提高引才工作效率。完善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人才评价体系:侧重从政治表现、学业水平、科研成果、学历层次等几个方面分析选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通过面试面谈等方式,测试选聘人员的自我认知、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应变能力;采取岗位模拟等方式,考察选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建立市校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利用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紧迫需求和重点高校优势专业的互补性,与相关高校在人才培养引进上达成战略合作,让重点高校成为为长春输送急需人才的重要源头和为相关高校教师挂职、学生就业实习提供重要基地。

  开展“走进长春”社会实践。鼓励重点高校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到全市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锻炼,认识长春、了解长春,热爱长春、宣传长春,支持他们毕业后选择长春、建设长春。对于实习期间表现优秀且有意向到长春工作服务的,可作为“万人计划”重点联系对象,予以持续跟踪关注。

  优秀人才不仅要引得进,还必须留得住、用得好。“万人计划”不仅完善了人才引进培养保障措施,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同时,营造了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实施津贴激励政策。对于“万人计划”引进的国家重点大学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分别发放安家费3万元、5万元、8万元。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流动,采取“强师计划”“教师交流”“农村特岗”等形式,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或薄弱学校工作,逐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师资缺乏问题;鼓励医疗人才到乡镇卫生所等基层医疗岗位工作。对于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的优秀人才,在现有工资福利基础上,发放每月500元的基层津贴。

  实施职级待遇。通过公务员考试引进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初任定级分别为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生、博士生根据有关政策取消试用期或高定一级;所在单位没有职数的,兑现相应工资待遇。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按初级十一级、中级十级、高级七级岗位等级所对应的待遇标准兑现工资待遇。按照管理岗位引进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注重培养使用。引进的“万人计划”人才,直接纳入“长春市战略人才队伍”,进行重点关注、精准培养、长期跟踪。对于培养锻炼成熟的专业技术选调生、党政综合选调生,采取民主推荐、组织遴选等方式,及时搭建成长进步台阶,选拔到领导岗位或进入上级机关工作。对于事业岗位优秀人才,在职称评定、岗位安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全面保障服务。全市提供5000套人才公寓,统一装修设计,提供基本生活设施,满足不同人才居住需求。在长无住房的“万人计划”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入住。注重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市县两级企事业单位为有需求的人才配偶联系解决就业岗位,协调安排人才子女就近就读。

  如今长春的人才意识不断强化提升,人才工作已经置于全局发展的优先位置来抓。全市上下正以三顾茅庐的诚意邀请人才,以求贤若渴的态度欢迎人才,以深化改革的成果惠及人才,以开创未来的前景鼓励人才,着力抢占人才制高点,汇聚更多优秀人才,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筑牢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