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6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17.06.2016  19:28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  

  如果能在购房时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者而言,无疑意味着节约大笔支出。5月19日,四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这也意味着从6月1日开始,四平市内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也能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下在买房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了。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健介绍,过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分为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项,缴存必须有单位信息,这也就意味着没有工作单位的市民无法缴存公积金。

  《办法》中提到,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在四平市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能力。

   最低须缴存370元

  市民在缴存时需要签订协议,其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如果无法证明收入的,按不低于上年度四平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存比例统一确定为月缴存基数的20%,也就是说最低应每月缴存370元,个人也可根据情况自愿提高月缴存金额。刘健介绍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上限,下限按本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扩大缴存范围意义深远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些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尊重和保障。因此,四平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其雇佣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此次扩大自愿缴纳公积金的范围后,将有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和使用效率,促进四平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个人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

  根据《四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委托经办业务的建设银行(市区是建设城建支行),填写《四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申请表》开立账户。委托银行为其办理发放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用于记载个人住房公积缴存、提取、计算、结余、还贷等情况。经审核同意后,签订《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即可。

  按《四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缴存者以前是职工缴存者的,可将原账户的结存余额转入个人缴存户;个人缴存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将个人缴存账户的结存额转入用人单位开设的职工缴存账户。个人缴存者符合四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和贷款条件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和办理贷款。

   违反规定实行处罚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缴存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账户设立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办理并将作为失信信息录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未按《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的约定履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公积金中心将依规要求其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息或对其剩余贷款本金改按同期商业住房贷款基准利率计息。同时,将其作为失信信息录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未按贷款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