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人!吉林省发布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吉林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为做好我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吉林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如下。
一、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20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 4000人。1、中小学特岗3900人,其中,国家计划 2400人,省级计划1500人。2、幼儿园特岗100人。
完全实施国家计划的25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永吉县、舒兰市、伊通县、集安市、辉南县、白山市江源区、靖宇县、抚松县、临江市、大安市、洮南市、扶余市、前郭县、长白山管委会、柳河县、白城市洮北区、长岭县、双辽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汪清县、长白县。完全实施省级计划的16个县(市、区),包括德惠市、长春市九台区、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梨树县、四平市铁东区、东丰县、东辽县、辽源市龙山区、通化市东昌区、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的4个县(市、区),包括延吉市、和龙市、通榆县、镇赉县。
在10个县(市、区)实施学前教育试点,包括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安县、榆树市、扶余市、磐石市、东丰县、通榆县、柳河县、舒兰市。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23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20年上岗的硕师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79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
二、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小学学段(含学前教育)和部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岗位,可适当招聘专业对口或相近的高等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取得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取得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普通高校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
3、吉林师范大学等省属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2020年度特岗教师。资格审查阶段将进行信息比对,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2、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4、教师资格条件。一是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5、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7、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招聘程序
特岗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经省委编办核实编制情况,通过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特岗计划招聘入口(www.jlipedu.cn)、省内其他主流媒体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http://tg.ncss.org.cn)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特岗计划招聘入口报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0 年资格审查以网络审查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按照规定的要求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 1),市州教育局组织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签约前需提供原件进行复查。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 1:3 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核实,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预录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在按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约,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7、递补聘用。因各种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已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的人选中依次递补,递补聘用后仍有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或组织二次招聘,递补聘用工作由各市(州)负责。
8、培训。培训时间、方式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 3 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11、其他。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方式、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调整,并在公告公布的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后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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