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首付款一年多未交房 想退房屡遭拒绝(图)

11.03.2016  12:38
于先生同记者一同赴军安售楼处。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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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先生同记者一同赴军安售楼处。

  市民于先生在长吉南线军安恒基地产买了一套期房,结果等了一年多的时间,这套房子仍未交工。于是他决定退房退款,结果却屡遭地产商拒绝。一怒之下,收集证据后,9日于先生将地产商告上了法庭。

   付9万多首付买期房

  迟迟不交房

  于先生在2013年8月24日相中了长吉南线军安恒基地产的一套房子,考察后觉得房子还不错,而小区内也已有住户入住,于是便交付了首付款91970元。签订了内部认定协议书后,被销售员告知,2014年6月份交房。

  “当时我觉得那房子价格合适,而且销售人员一再跟我确定到期就能交房,我和家人商量后就定了。”于先生说,让他想不到的是,到了合同约定的收房日期,他前往楼盘才发现,房子并未完工,无法交房。销售人员当时向他承诺,工程进度出了些问题,一定会尽快交房,让他再等一等。等销售人员承诺的期限到期后,工程仍无任何进展。

   查询竟发现

  地产商没有预售许可证

  交房期限的一拖再拖,让于先生觉得不对劲,便到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查询此该地产商信息,结果他惊讶地发现,该地产商竟然没有预售许可证。他找到地产商询问此事,开发商承认的确没有预售许可证。

  随后,记者也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就军安恒基地产在军安小区是否有预售许可证进行查询,结果也发现此小区并没有预售许可证。

  据了解《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无法信任开发商

  房主要求退房退款

  于先生认为,由于房产公司在签订预售协议时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售房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欺骗了消费者。

  “我觉得地产商的行为很过分,而且一再的拖延交房日期让我觉得不能再听信他们的说辞,提出了退房退款要求。”于先生说,经过协商,军安地产同意将房款退还,但提出必须要等到他们将于先生所购买的房屋出售后,才能够将钱款退还给他。“等房子卖出去得等到什么时候,我认为他们应该直接将钱退给我,我还可以买别的房子。”于先生说,几次协商无果后,他决定要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一怒之下

  将地产商告上法庭

  为此于先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他与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因为地产商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应当认定为无效。这种情况下,导致合同无效的责任应当由房产公司负担。商品房预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房产公司应当返还于先生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有了律师的说法,于先生将地产商军安恒基地产告上了法院。

  随后于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该案已被宽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判决,判处军安地产将钱款退还给于先生。

  记者看到,判决书上明确显示,在判决书下达的15日内,如军安恒基地产不主动还款则判决书自动生效,若其账户中有资金,会作为退房款被强制划入于先生账户。如果没有资金,则需要做进一步的等待。

  随后,记者带着于先生的问题来到军安地产销售部。工程部经理表示,单位领导不在,这件事他们无权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地产商还是没有联系于先生返还首付款,于先生表示会继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