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警总队发布一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摩托车肇事约占一半

22.05.2017  17:47

  2017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吉林省交警总队共接报交通事故39起,致人40死亡、10人受伤,这一周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呈现下降趋势,较上一周减少4起,下降11.36%;全省死亡人数与上周同比减少6人,下降13.04%,受伤人数与上周同比减少10人,降低50%。

  从全省分布情况来看,长春、吉林、松原三地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较大,分别为26%、19%、13%,占全省死亡事故的58%。

  通过综合平台查询比对(统计时间:5月12日0时至18日12时),全省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比减少2人,减少百分比为8%,受伤人数与上年同比增加4人,增多百分比为66.67%。

  根据总队事故统计表显示,8时-12时事故较为集中,事故为10起,死亡人数10人,占各时间段事故总数的25.64%。

  这一周全省城市道路和非城市道路分别发生交通事故13起、26起,分别占事故总量的33.33%、66.67%;城市道路和非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分别为15人、24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38.46%和61.54%。

  这一周,全省共发生涉及三类事故31起,造成31人死亡,分别占全省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的79.49%和77.50%。其中,摩托车事故15起,行人事故11起,自行车事故5起,分别占总事故起数的38.46%、28.21%、12.82%;各占三类类事故起数的48.39%、35.48%、16.13%。

  近期全省雨水较多、气温升高、风力较大,对道路通行情况有一定影响。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山区道路交通流增大,因超员超速、争道抢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风险加大。各支、大队部署各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大力开展整治行动,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开展以行人、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违法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压降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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