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将逐步完善禁停标志、标线

20.04.2016  14:24

  1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道区大队民警对辖区内发现的长期占用吉林大路沿线公共停车位的车辆进行清理,对停放在禁停区域的车辆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我市社区工作人员也开始配合交警部门,对不规范的停车行为进行劝导。

  当日,记者跟随执勤民警来到吉林大路路段检查。在一家足浴馆门前,工作人员正在将一辆轿车拖离停车位,它的风挡玻璃处贴着“违法停车通知单告知书”和“长春市交警支队致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这里是公共停车位,不允许车辆长期停放。这辆车从4月13日开始就一直停在这里始终没有移动,期间社区工作人员与附近商家沟通,没有找到车主,多次下达‘告知书’也没有效果。所以交警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车进行拖车处理,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二道区交警大队民警刘宏宇说,在车主提取车辆时,将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说明。

  交警李一鸣说,应按照泊位停车,不能浪费停车资源,更不能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据介绍,除了常见的“红圈蓝底大红叉”禁停标志外,红色斜线与汉字“停”、字母“P”组成的禁停标志也比较常见。而禁停标线除了路边石上的黄色标线之外,黄色实线组成的网格线区域也是禁止停车的。交警部门将会逐步完善禁停标志和标线的设置,让驾驶员在停车时更加明确。

  “在设有禁停标志和禁停标线的区域停车,驾驶员将受到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随着标志和标线的不断完善,交警部门将会对静态停车秩序进行严厉整治。”李一鸣介绍说,在没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区域违章停车,交警部门将会对其进行200元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将成为此次全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的重点工作之一。交警将充分利用电子抓拍设备进行监控摄录非现场处罚,实现违法停车管理立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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