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警开展春季行动严抓酒驾等违法行为

12.01.2015  08:28

东亚讯(记者 吕孟阳) 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1月9日至4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春季行动”,坚决防止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为“春运”、全省和全国“两会”安保工作顺利完成打下良好基础。

从全省近三年第一季度交通事故情况来看,1月份到4月份重点严防发生带有冬季特点的“三类事故”,即:严防危险品运输车与客运车辆发生追撞、燃爆导致的重特大事故,严防雾霾、团雾、冰雪等导致的高速公路多车相撞事故,严防客车、校车翻坠导致的重特大事故。

为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交警全面查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车辆,以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排查档案。将车辆检验率、报废率,作为源头管控的重点,组织力量开展全面筛查,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车辆要立即停运整改。加大并完善农村面包车信息台账的登记,全面摸清农村地区机动车底数。

此外,排查重点驾驶人。以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驾驶人为重点,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据悉,交警部门还将开展集中统一整治行动。2月16日、3月1日、3月3日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对酒驾、涉牌涉证、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净化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