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安委办联合安监、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管进企业召开春运动员部署会议

16.01.2017  18:01

 

              1月13日,2017年春运正式拉开序幕,为了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龙井市安委办联合安监、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运管等单位于1月11日走进延边东北亚客运集团有限公司龙井客运分公司,召开2017年春运动员部署大会。

              会上,市安委办就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 提出要求, 一要 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要 运输企业必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动手抓春运安全,企业必须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必须提前做好恶劣天气应急准备。 三要 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各监管部门要严把春运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准入关,对在春运期间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以及站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交通运管部门要对运输企业春运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将运输企业的GPS监控作为监管重点,督促上线率、处警率、违法行为查处率制度落到实处。 四要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区春运形势和特点,要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并将责任落实到企业、部门、乡镇,不留死角。

              市公安交警副大队李长善就“2017年春运”做了动员讲话,警示教育驾驶人每日做好出行前的准备,做好车辆自检自查,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要本着对乘客负责的服务理念,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春运期间,公安交警大队将开展各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联合运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并组织媒体记者随同现场采访,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处罚的同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约束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企业和驾驶员的责任感。

              包保民警王安华对客运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分别就近期国内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通报,剖析了事故成因,用事故案例警示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要加强自我约束力,牢记安全是第一效益,守法是第一义务,预防是第一责任的交通安全理念。

              会上,公安交警副大队长李长善与企业法人签订了《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包保民警为驾驶员发放了《致驾驶人的一封信》,与驾驶员签订了《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对参与春运的车辆进行了检查。

              此次春运动员部署会议旨在提高驾驶员和企业领导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