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二手房交取暖费 供热公司:先补交前十年的

16.10.2015  08:35

   城市晚报讯 今年,外地来长春工作的石先生,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置业本是喜事,但昨天去供热公司交供暖费的时候,石先生却遭遇闹心事,因为供热公司拒收了他今年的供暖费,理由是石先生这套房子已经欠了整整十年供暖费,今年想要热,可以,得先把欠的十年费用补齐了再说。

  石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份,他通过一家房地产中介看好了位于前进大街和卫星路交会处超达家园小区的一套房子,和家人商量后,他缴纳了购房定金。随即,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确定购买,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到中介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和相关的购房文件,石先生在规定的日期来到中介,可是不知什么原因,房主却没有来。在协调之后,房主同意先到长春市二手房交易中心直接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石先生也在手续办完后,一次性付清了房款。

  买完房子,石先生也对自己的新家进行了装修,转眼到了10月份,邻居开始交供暖费了,石先生也把钱准备好了,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排队到他缴费时,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翻了翻记录后告诉他,他的供热费暂时不能收,因为他的这套房子,从2005年到现在,共计10年的供暖费都没有交。“供热公司让我找原房主,我拨打原房主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石先生说,十年的供暖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觉得自己不该承担这笔费用。

  昨日,记者咨询了律师宗丽娜,她表示,尽管没有合同,但石先生购房办理的更名过户手续上应该有购房的时间,可以证明他是今年购买的房子;另外石先生可以到供暖公司开具一份证明,说明在2005年到现在房屋未缴纳的供暖费是之前房主所欠。在办理之后,可以找到房主要求其缴纳欠款,如果之前的房主不履行这一职责,石先生可以走法律程序寻求解决。 而石先生购房的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事先没有签订购房买卖合同,调查清楚这一问题是他们工作的失误,他会持续联系原来的房主,帮助石先生解决这个问题。

   城市晚报记者 王昕 实习生 王建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