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12.12.2014  14:22

昨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忱,副主任王铁汉、郝春风、迟振军、王晓敏,秘书长车承林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

王铁汉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柴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凤义、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张宝才,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表决了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松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上旬召开。

会议审议提出了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提出了松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提出了松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审议提出了松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草案)。

会议听取了松原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松原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松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松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建国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以投票的形式通过了人事任免。刘玉忱为刘兆泉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