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安监局“五举措”强化两节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29.12.2014  16:01

 

            两节将至,为了有效强化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管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临江安监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

            一、 市日杂公司(具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的批发,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批发业务,批发企业必须到有资质的定点厂家进货,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二、 在市区的零售网点,必须使用统一制作的专用烟花爆竹零售棚,严禁无证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从非法的生产厂家、批发企业和个人等非法渠道,购入伪劣烟花爆竹进入市场销售。

            三、 严把培训关,凡事从事批发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参与经营活动。

            四、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规范经营的相关规定,禁止在繁华地带、居民区、学校、医院、食杂店、仓买、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有明火的地方存放和经营烟花爆竹。

            五、 市安全监管大队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等方面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体市民通过举报电话(12350)等形式,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非法从事、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体业主,将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