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协五一消费提示:有奖销售小心过三包期限

29.04.2016  08:14

  五一小长假的到来,给各行各业商家带来了销售好时机,各种促销方式不断翻新。昨日,长春市消协根据节日期间易出现的陷阱发布节日消费提示,您无论是外出旅游还是休闲购物,都应谨防各种陷阱。

  旅游:

  购物谨防售后维修

  在旅游中,市民常因旅行社的导游将自己引入到强制购物中买了一些不可心的商品,或因听从宣传,只注意了价格购买了假货,或因无购物凭证,在商品出现问题时难以退货,这些都给出游购物者带来了困扰。

  长春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旅游法》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所以,消费者有权利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此外,消费者购买商品前考虑到在内地该商品是否可进行维修,是否能得到退货保障。同时要注意查看商品标识,注意索要有效购物凭证,避免出现问题时无维权证据。

  购物:

  有奖销售小心过“三包”期限

  “有奖销售”、“低折扣”是商家常用于促销的手法。常出现的问题是:所售商品已失去了一定的使用价值进行折扣销售,宣传信息不实、虚构原价假打折,有些商家在打折时,常使用“先升后降”、“明降暗升”等方式,使实际消费中商品的价格并不优惠。

  长春市消协建议市民“理性购物、勿贪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在选购商品的过程中,要问清商品实价,注意货比三家。应首先考虑到商品质量等因素,特别是要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时间,生产时间较长的商品虽然是新品,但由于时间放置过长,在商品使用材料等方面都会发生一些改变,所以在自身价值上也打了折扣。此外,如果是购买过季产品不能及时使用,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三包”期限是从购买之日算起,等应季使用出现问题时,所具有的“三包”权利也失去了,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所以,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选质量好的商品,而不是一味选择价格低廉的商品,否则后续的商品质量问题会继续困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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