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的创新发展在吉林落地

02.11.2015  15:06
  打官司不用到法院?过去不能想象的事情,如今在我省已经成为事实。

  “以前到法院来立案、送达、交换证据等,至少得来三四次。吉林电子法院开通以后,坐在家里就可以进行立案、网上交换证据等,真是既方便又节约时间啊!”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修保已经成为吉林电子法院的“忠实用户”。

  “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运用竞相闪亮,人民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时不我待。随着国内首家“全业务覆盖、全天候诉讼、全流程公开、全方位融合”的吉林电子法院建成并在全省全面开通应用,只要打开网站,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拍卖、网上信访、网上阅卷……足不出户即可全部实现。把大量诉讼活动由线下移到线上,把已建成的业务“孤岛”统一串联起来。吉林电子法院正在掀起一场审判方式的深刻变革。

  立案之变——手指一动,随时随地进行诉讼

  蛟河市农村商业银行是电子法院应用的第一个受益者。电子法院开通当天,他们就进行网上立案23件。

  沈阳市一名律师在完成其代理案件的网上立案后,专门致电法官说:“吉林省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对于我们异地参与诉讼的律师来说,最受益了,既不用来回跑路,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费用。

  过去,当事人想立案,必须事先复印各种证件、证书、票据,带着好多材料、证据,亲自来到法院立案窗口提交。如果提供材料不全,必须返回补充才能完成。现在,当事人只需登录吉林电子法院网站,在完成注册、扫描身份证、实名识别、填写基本资料等操作后,提交立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当事人按照提示在网上签收、网上缴费后,即完成网上立案。而从提交网上立案申请、缴费、提交材料,到导入内网系统、生成案号、传送至法官,用时不到1小时。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在立案过程中提交材料不全,当事人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就可以在线进行材料补充,大大节省往返法院提交纸质材料、证据的“奔波之苦”,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诉讼“面对面”向“键对键”的重大转变。截至10月28日,吉林电子法院已实现网上立案13823件,其中民事案件13708件,占同期全省法院全部民事一审案件受案总量的29.8%。

  与传统诉讼方式相比,吉林电子法院实行全程电子化,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随时随地连接法院、即时接受诉讼服务,而法官办案办公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随时随地办理业务、处理司法事务,实现了法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不打烊”。

  审判之变——“隔空庭审”,指尖上实现“零距离

  9月17日,省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庭审现场,而他的代理律师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京。这次借助吉林电子法院平台进行的庭审,使省法院民事法官与上诉人代理律师通过云会议窗口进行“面对面”问答,历时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实现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第一次网上庭审的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广军感觉庭审更加便民利民了,“网上庭审既保证了法律程序的严肃性、节约了审判资源,又减少了群众诉累、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还为以后不同属地、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庭的案件,探索了新的审理模式。

  10月23日,东丰县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赵某诈骗一案,从庭审开始到结束仅用了半小时。东丰县看守所教导员魏景龙表示,“过去,像这种简单的刑事案件也要提审押解,费时费力。现在,简单的案件不出看守所就能庭审,不仅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安全,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介绍,目前利用电子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在发达国家已成常态,审理刑事案件尚没有实证范例,吉林电子法院利用互联网对那些案情简单、罪名单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被告人接受远程庭审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远程视频进行庭审,可谓实践创举,勇开先河。

  “电子法院便利、高效,律师这个代理案件职业化的群体受益很大。”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现在每天都要登录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电子法院,对法官传统的审案方式进行了颠覆和改变,特别是有效地解决了‘立案难’、‘阅卷难’、‘会见难’三难问题。这些对传统审判方式的改变,也势必

  改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方式。”

  执行之变——网上拍卖,让操作变得更简单

  “在传统执行模式下,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只能到银行一家家查,费时费力。如果账户开在别的城市、别的省份,法院就很难掌握。现在可不一样了。”说起工作的改变,长春中院执行局执行处处长房红深有感触,“执行法官现在轻点鼠标,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法律文书便发往各大银行。几分钟,银行就能反馈查询结果。

  这些改变,正因为吉林电子法院建设了“网上执行局”,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20多家全国银行和省内银行进行了专线连接,实现了当事人银行存款的网络查控,并正在与工商、房产、车管、税务等单位进行联网,实现对被执行人不动产和合同、税票真实性的查控,改变过去法官奔波各地的财产查控方式。

  吉林中院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所在地分别为天津和包头,之前执行法官多次前往上述两地调查财产线索,均无所获,通过网络查控,仅用几个小时,就将被执行人远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农行的296.5万元存款予以查清冻结,使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吉林电子法院不仅实现当事人案件资产的即时查询和对失信“老赖”的网上惩戒,更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司法拍卖。省法院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截至7月末,全省三级法院均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为全国第7家全省三级法院均入驻淘宝网的省份。其中,吉林中院网上拍卖的一个采石场,评估价为209.56万元,最终以1179万元成交,溢价率高达

  462.6%。

  一切为了方便群众,一切为了司法公正。吉林电子法院带来了一场办案方式的重大革新,这既是任重道远的建设,更是创新发展的改变与洗礼。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吉林电子法院势必在探索中砥砺前行。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